江苏连云港,离异带娃的张女士经人介绍认识小伙李先生,两人恋爱4年、同居3年,李先生称投资修国道有15%到20%利润且回本快,张女士和家人信以为真,东拼西凑借给他47万,投钱后李先生以工地忙鲜少回家,9个月后拉黑张女士,张女士再联系得知他已和别的女孩定亲,张女士人财两空,伤心又愧疚。 (来源:江北融媒) 张女士,离异后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日子过得平淡又辛苦。 2021年,经人牵线搭桥,她认识了李先生。李先生不嫌弃她离异带娃,两人相处下来,感情逐渐升温,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后,两人感情不错,2022年便开始同居生活。张女士的家人也很喜欢李先生,觉得他踏实可靠,是个值得托付的人。一家人相处得其乐融融,张女士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幸福。 然而,平静的生活在去年年底被打破。李先生跟张女士说,自己有个修国道的投资项目,利润能达到15%到20%,而且回本特别快。 张女士一开始有点犹豫,毕竟投资有风险。但李先生拍着胸脯保证,还说自己已经考察过了,绝对没问题。 张女士的家人听闻后,也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一家人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齐了47万,交给了李先生。 张女士满心期待着项目能成功,自己和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可投钱后,李先生的态度就变了。他总是以工地忙为借口,很少回家。张女士心里虽然有些疑惑,但想到项目确实需要人盯着,也就没多想。 每次张女士询问项目进展情况,李先生总能编出各种理由来圆谎,不是资金周转有点小问题,就是工程进度有点延迟。 张女士越来越觉得不对劲,有一天,她像往常一样给李先生发信息,想问问项目到底怎么样了。 可信息发出去后,却收到了一个红色的感叹号,她被李先生拉黑了,张女士一下子慌了神,赶紧回家,发现李先生的东西都不见了。 张女士四处打听李先生的下落,最后从朋友那里得知,李先生早在3月就和别的女孩恋爱了,现在都已经定亲了。 这让张女士彻底崩溃了,她不仅失去了感情,还把辛苦凑来的47万也搭了进去,真是人财两空。 张女士又伤心又愧疚,觉得对不起家里人,是自己太轻易相信别人,才导致这样的结果,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李先生也太过分了,利用张女士的感情骗钱,毫无道德底线,张女士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从法律角度看,李先生这行为很可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李先生虚构了修国道投资项目,说有高额利润和快速回本,这让张女士和家人信以为真,从而把47万交给了他。这明显就是虚构事实骗取财物。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47万算不算数额巨大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47万属于数额巨大。 李先生骗到钱后,拉黑张女士,还和别人定亲,这充分说明他主观上有非法占有这47万的故意,根本没打算还钱,也没打算和张女士继续发展感情。 张女士现在应该赶紧收集转账记录、和李先生的沟通记录,比如短信、聊天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李先生诈骗的事实。 最终,李先生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责令退赔张女士47万元。 恋爱中,一方以投资名义向另一方借钱,另一方该不该借? 如果对对方的人品和投资项目有深入了解,觉得靠谱,那可以考虑借,但如果只是因为感情好,就盲目借钱,风险太大。 毕竟感情再好,在金钱面前也可能变得脆弱。像张女士这样,就是因为太相信李先生,没有仔细考察项目,才导致自己损失惨重。 发现恋爱对象有欺骗行为,是该选择原谅还是果断分手? 如果是一些小谎言,不影响感情和原则问题,或许可以尝试沟通解决。 但像李先生这种,利用感情骗钱,还和别人定亲,这种欺骗行为已经严重伤害了感情,违背了道德底线,就应该果断分手,及时止损。 家人对恋爱对象的认可,会影响自己的判断吗? 家人的认可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不能完全依赖,家人可能是出于关心和爱护,希望我们能过得好,所以会从自己的角度去看待恋爱对象。 自己才是最了解对方的人,要有自己的判断和主见,不能因为家人喜欢,就忽略对方可能存在的问题。 虽然钱追回来了,但张女士受到的伤害却无法弥补,这段经历让她对感情有了新的认识,也让她变得更加谨慎。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