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亿。 临死前,他老婆哭着问,骨灰怎么办。 他隔着玻璃,眼皮都没抬,吐出俩字:随便。 “随便”。 这两个字,比11个亿还沉,直接把人砸懵了。 他老婆没再说话,就从包里拿出一张旧照片,放在桌上。照片里,二十来岁的他,站在金黄的稻田边上,笑得比太阳还晃眼。 我就在想,照片里这个人,和玻璃后面那个面无表情的死刑犯,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那个当年村里唯一的大学生,那个满脑子想着要让爹妈过上好日子的农村娃,怎么就活成了这个连自己死了埋哪儿都无所谓的鬼样子? 钱。 说白了,就是被钱给吞了。 一天贪75万是什么概念?就是我们普通人中个彩票头奖,还得掰着指头算怎么花,而这只是他一天的“零花钱”。 然后呢? 用这些钱,买了67块顶级名表,穿镶着金纽扣的衬衫,给儿子买下英国球队,为情人砸钱办选美…… 他以为钱能买来一切,能填满心里的窟窿,能证明自己不是那个稻田里的穷小子了。 结果那个洞,越捅越大,最后连他自己都掉了进去。 他还觉得自己特聪明,悄悄藏了30本护照,在国外给家人设了1.5亿的信托。 他算好了一切后路。 他唯一没算到的,是国家的反腐决心,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老话,真的不是说着玩玩的。 最后,钱全被追回,人也没了。 他说自己后悔,说“忘了本”。 可什么叫“本”? 不就是那张照片上,那个站在阳光下,可以放肆大笑的自己吗。 那才是他这辈子最贵的东西,可惜,他自己亲手给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