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4岁长相甜美的健身房前台,跟44岁的已婚男顾客发生关系,男顾客为了约会方

静心法谈 2025-12-14 21:48:22

上海,24岁长相甜美的健身房前台,跟44岁的已婚男顾客发生关系,男顾客为了约会方便,给女子租房子,买礼物。但怕妻子发现,从不在女子这里过夜,短短13个月,给女子花了46万多。结果还是被男人的妻子发现,妻子让女子退钱,不料女子硬气得很,说钱是男子自愿给的,一分都不还。谁知,到了开庭的时候,男子直接反水,配合妻子起诉,把给女子的所有转账记录,还有女子早就知道他已婚事儿全捅出来,逼着女子还钱。女子这下懵了,感觉被白嫖,十分委屈! 24岁的黄某,做梦也没想到,当初甜言蜜语说“自愿给她花”的男人,此刻翻脸不认人。 不但把两人的开房记录、支付转账清单,还有明知他已婚还收礼物的录音全抖露出来,和妻子一条心让黄某返还钱款。 黄某满肚子委屈没处说,明明是王某死缠烂打地追求,怎么最后反倒成了过错方,赠予的礼物钱款都要退回去。 黄某老家在外地,年纪轻轻来上海打拼,凭着清秀甜美的长相,在一家健身房做前台。 健身房里来往的顾客非富即贵,很多男顾客主动搭话示好的,黄某起初会脸红心跳,日子久了也淡定了。 大家多数都是过过嘴瘾撩欠,钱袋子捂得紧紧的,黄某对此也见怪不怪,一笑而过。 直到44岁的王某出现,一切都变了样。 王某看着成熟稳重,出手格外大方,第一次见到黄某就心动不已,黄某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活力,肤白貌美大长腿,爱笑还嘴甜。 年过40的王某,事业有成,夫妻俩结婚20多年,早就没了感觉,黄某让他找到年轻时冲动。 此后,王某频频献殷勤,平日里嘘寒问暖不算,还总带她出入高档餐厅、送名牌包包,金手镯得贵重礼物。 黄某刚入社会没多久,哪里经得住这般攻势,一来二去便对王某动了心,以为遇到霸道总裁。 即便后来知道王某早已结婚,可看着他满眼的温柔和源源不断的付出,还是没能守住底线,和他发展成了不正当关系。 两人在一起后,王某为了约会方便,特意在自己家附近给黄某租了一套房子,让她搬过去住。 只是王某心里始终忌惮妻子,怕事情败露,从不敢在黄某那里过夜,每天白天腻在一起,到了傍晚就急匆匆回家,扮演他好丈夫的角色。 王某一直幻想着,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对于黄某真是舍得,高档化妆品,日常的生活费,出手阔绰。 短短13个月,前前后后在黄某身上花了46万多。黄某一度以为,王某是真心待自己,这些钱和礼物都是心甘情愿的馈赠。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王某频繁的大额支出,渐渐引起了妻子的怀疑,两人的不正当关系很快就暴露了。 妻子又气又怒,当即要求王某和黄某断绝关系,还让黄某把这些年花的钱全部退回来。 王某不管在外面怎么玩,心里还是在意家庭,事发后更是慌了神,一门心思只求妻子原谅,哪里还顾得上黄某。 当场就答应妻子的要求,转头就跟黄某提了分手,索要之前赠予的财物。 但是,黄某却不肯妥协,她觉得这些钱是王某主动给的,凭什么要还? 见协商无果,王某的妻子直接一纸诉状把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全部钱款,而王某为了挽回妻子,竟直接反水,全程配合妻子起诉。 开庭当天,王某把两人的转账记录、开房凭证一一呈上,甚至拿出了之前的对话录音,清晰证明黄某早就知道他已婚,却仍接受赠予。 那一刻,黄某彻底懵了,昔日的甜言蜜语还在耳边,眼前的男人却早已面目全非。 她觉得自己被耍,委屈又后悔,可一切为时已晚。 王某赠予黄某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予他人,本身就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 况且这份赠予是建立在不正当关系之上,违背了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最终黄某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黄某贪图一时的物质享受,明知对方已婚还深陷其中,本就失了分寸。 而王某背叛家庭在先,翻脸无情在后,也丢了做人的底线。 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违背道德的感情,终究难有好结果,贪图不义之财,迟早要付出代价。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某婚内与黄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属于违反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 赠与黄某的46万余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妻子同意,赠与目的是维系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53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黄某明知王某已婚仍接受赠与,无合法取得财产的依据,该赠与行为依法无效。 其中4.5万余元,王某称是为黄某租房花费,但无法证明房屋专供黄某居住。 还有6.5万余元,王某说是为黄某网购手机、买手提包及店铺消费等,但仅有王某消费记录,无证据证明是为黄某支出。 最后法院判定,黄某限期返还王某妻子35.6万余元,和相关利益,还要支付此案部分诉讼费。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留言!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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