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脊背是真的一阵发凉! 公共事务相关的立法建议,喊着“为国家利益”的

访风浅笑 2025-12-12 15:06:00

细思极恐!脊背是真的一阵发凉! 公共事务相关的立法建议,喊着“为国家利益”的口号没问题,但经费来源难道不该公开透明? 毕竟不管是纳税人的钱,还是公共资金支持,花在立法建议这种关乎大家利益的事上,说清来龙去脉是基本要求吧?要是有人被问起经费就甩一句“没必要交代”,这硬气劲儿真让人犯嘀咕——到底是来源见不得光,还是压根没把公众的知情权当回事? 其实关于境外资金参与相关研究的监管,本就该有明确规则。你拿了境外资助搞研究,要是涉及公共政策、国家利益相关领域,主动公开披露难道不是应有之义? 看看美国,早就有《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但凡拿境外资金搞活动、做研究的,都得依法登记公开,违规不披露的处罚力度极大,核心就是防范境外势力渗透、守护本国利益,这个逻辑其实很清晰。 可现实中,一旦有人提议建立类似的监管规则,总会遇到各种反对声音。这就让人看不懂了:为啥国外早就通行的监管逻辑,到了咱们这儿就成了“不能碰”?难道涉及境外资金的研究,反而能脱离监管搞特殊? 不是要一刀切禁止所有境外资金合作,关键是“公开透明+合理监管”。如果研究项目拿了境外资助,又和公共政策、国家利益挂钩,既不公开来源,又拒绝监管,这背后到底藏着啥隐患? 立法建议也好,学术研究也罢,只要涉及公共利益,公开透明就是底线。经费来源说不清楚,合理的监管规则又被莫名抵触,这本身就违背了公共事务的基本准则。咱们要的不是极端限制,是公平的规则、明确的边界,别让“学术研究”“立法建议”变成暗箱操作的幌子。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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