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男子在外打工时接到消息,他儿子住校时遭遇大火,遇难了,男子连夜赶回,刚下飞机就被自称安抚小组的人带到一宾馆,让他先签一份赔偿协议,不签就见不到孩子,协议要求,男子拿到赔偿款后就不能找学校麻烦,也不能往外说,否则要担责,不尽快签赔偿金还会降低,男子为了见孩子最后一面,只好签了。 2024年1月19日深夜,那所专门接收农村寄宿生的民办学校里,35个孩子挤在不足20平米的宿舍,铁架床几乎贴着墙,空气中弥漫着汗味与肥皂的混合气息——谁也没料到,浓烟会从走廊窜进窗户,将13条幼小的生命困在睡梦中。 范永归后来总想起开学时的争吵。有家长指着墙角空荡荡的灭火器箱问“这咋是空的”,校长拍着胸脯用方言说“农村学校都这样,安全得很”,那时的憨厚笑容,如今在记忆里却像淬了冰的嘲讽。 接到儿子遇难电话时,范永归正在外地工地绑钢筋。他连夜买了最早的机票,机舱灯光映着他布满血丝的眼,脑子里全是儿子上次视频时说的“爸爸我床底下有蟑螂”——原来拥挤的宿舍不仅藏着蟑螂,还藏着致命的火患。 签下赔偿协议那天,范永归的手抖得握不住笔。“不签就见不到孩子最后一面”,安抚小组的话像鞭子抽着他,消毒水味的宾馆房间里,协议上“不得上访”的条款刺得他眼睛疼。他只想抱抱儿子冰冷的身体,却没意识到,那些用生命换来的“封口费”,在法律面前根本站不住脚。 《民法典》第506条像一把钥匙,打开了范永归的疑惑:合同里“免除人身损害责任”的条款本身就是无效的。就像你不能用一张纸买断人命,学校超员、无消防设施的过错,早已越过了“合同自治”的边界——这不是简单的赔偿,是对13个家庭的侵权。 有人说“农村学校条件差难免”,可隔壁乡的寄宿制学校,每个宿舍不超过8人,灭火器每月检查,消防演练月月不落——安全从来不是“农村”的反义词,是责任有没有装在心里。 范永归在网上发帖的夜晚,台灯亮到凌晨三点。他敲下“我儿子没了,但真相不能没”,屏幕映着他布满血丝的眼。记者去当地采访时,校门口保安拦着说“领导不在”,教育局电话永远是“调查进行中”,可他知道,那些被敷衍的家长需要一个不被“协议”掩盖的答案。 现在的范永归,手机里还存着儿子去年生日的照片,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举着皱巴巴的奖状笑。他说“我不是要多少钱”,手指划过照片上孩子的笑脸,“我要他们知道,每个孩子的命,都比协议上的墨水金贵”。 事故发生半年后,他依然在等结果。常常坐在儿子的书桌前,看着空荡荡的书包发呆——那里曾装着课本、橡皮,和一个9岁孩子对未来的所有想象。而现在,他要替儿子把这份想象,变成沉甸甸的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