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 女子肺炎去输液 吊针时她意外发现,注射液已过期45天 女子告知护士后,护士赶紧处理掉输液袋,之后院方表示,输了过期药水,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 没想到,次日女子就出现了发热、胸闷等症状,可院方却以女子心里压力大、饮食不佳等理由推托,提都不提药水过期的事。 女子气不过,投诉到卫健委,结局让她始料不及。 8月20号左右,王女士就断断续续感冒咳嗽,她自己买了药,又到诊所看医生,但是一直没断根,还是咳。 王女士感冒咳嗽拖了一周没好,查出来肺炎后乖乖遵医嘱输液。心细的她偶然瞥见输液瓶上的日期。 瞬间惊出一身冷汗,生产日期2023年7月14日,保质期到2025年7月13日,这瓶药已经过期45天了! 更让她崩溃的是,药水已经输入了一大半。她赶紧喊来护士,对方看到过期标识后,二话不说拔了针头就把输液袋拿走,等家属想留证时,已经被当场销毁。 这波操作,很难不让人怀疑是早有准备的“毁证”。找医院要说法,得到的竟是“过期药水对身体没影响”的荒唐回应。 可第二天,王女士就出现了发热、胸闷、心悸的症状,再次找医院沟通,对方却把锅甩给“心理压力大”“饮食不当”,绝口不提过期药水的事。 这哪是治病救人的医院,分明是推卸责任的“甩锅高手”。要知道,注射液过期可不是小事,药物有效成分会降解。 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甚至引发过敏、损伤肝肾功能,直接输入血管的风险更是翻倍。 医院作为专业机构,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常识,却故意淡化风险,本质就是对患者健康的漠视。 王女士不甘心,投诉到了卫健委。直到12月3日,她才从朋友那里得知,泰州“信用泰州”平台早就公布了处理结果,医院使用过期注射液违法,被罚款2万元并警告。 可这份处罚结果,医院没主动告知王女士,更没提赔偿的事。面对追问,医院负责人居然说“不知道该怎么做,就不了了之了”。这种轻飘飘的态度,比使用过期药本身更让人寒心。 网友们炸开了锅,纷纷吐槽2万罚款太轻,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要知道,医院从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到使用,有一整套质量管理流程。 过期药水能最终输进患者体内,说明每个环节都出了问题 。这种系统性失职,岂是2万罚款就能抵消的? 更关键的是,王女士的损失谁来买单?根据《民法典》规定,医院使用过期注射液属于不合格药品。 王女士输液后出现的不适与药品缺陷有直接关联,完全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医院的核心职责是救死扶伤,而信任是医患关系的基石。可这家医院,不仅在医疗安全上失守,还在责任担当上缺位。 从使用过期药,到销毁证据,再到推诿甩锅、拒不道歉,每一步都在消耗患者对医院的信任。 其实,患者要的从来不是多少赔偿,而是一个真诚的道歉,一份负责任的态度。2万罚款罚的是医院的违法成本,却没弥补患者的身心伤害。 如果医院连知错就改的勇气都没有,如何让患者放心把生命健康托付给他们? 这件事也给所有患者提了个醒,输液时多留意一下药品信息,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拍照留证,别让自己吃了“哑巴亏”。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不仅要处罚违法违规的医院,更要督促他们整改,从根源上杜绝过期药品流入临床。 医院的底气,不该是“反正罚得少”,而该是“绝对不出错”。医疗安全无小事,每一瓶药水、每一次诊疗,都关乎患者的生命健康。 你觉得2万罚款对医院来说有警示作用吗?王女士该如何维权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