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女明星,争奇斗艳,高跟鞋踩得脚都快断了,每个人都像个精致又紧绷的艺术品。 然后刘晓庆来了。 穿着豹纹外套,踩着一双黑运动鞋,溜达着就上来了。 我第一眼看到,真没觉得土,也没觉得她不尊重场合。 我脑子里就俩字儿:通关。 真的,就是游戏打到最后一关,大Boss已经不在乎你穿什么装备了。 别人穿礼服,是给礼服面子,也是给主办方面子,更是给自己“抬咖”。她们需要那身衣服,来证明“我配得上这里”。 刘晓庆需要吗? 她往那一站,她本人就是名片,就是江湖地位。她穿什么,什么就得受着。 这才是真正杀出来的玩家,最后修炼出的松弛感。 不是“我不在乎”,而是“我根本不必在乎”。 当所有人都还在规规矩矩地玩这个游戏时,她已经可以随时掀桌子,或者干脆自己重新定一套规则了。 我们吭哧吭哧努力一辈子,卷生卷死,图的不就是这份“爱谁谁”的底气么。 那种舒服,根本不是运动鞋带来的。 而是“老娘终于可以只图自己舒服了”的舒服。 这劲儿,可比她身上那件豹纹,野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