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男子花12298元买了一部华为手机,使用一年后出现卡顿、死机、暗屏等问

小鱼泡泡吧 2025-12-09 05:50:56

江西南昌,男子花12298元买了一部华为手机,使用一年后出现卡顿、死机、暗屏等问题。他将手机送修,结果原有问题没解决,还出现后盖密封不严的新问题,之后手机又经过4次维修仍未修好。男子在质保期内要求退换机遭拒,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购机款12298元及1元精神损失费,最终结局出人意料。 一万多块的手机,成了雷先生的麻烦。第一次送修,他请了半天假,想着能省心,结果手机拿回来,屏幕还是会暗,后盖缝能塞下纸巾。维修人员说是返厂时的磕碰,但他亲眼看着手机装进密封袋。 后续几次维修像拉锯。送修等一周,用三天老问题又来,还添新毛病。一次他用手机处理工作,屏幕突然卡住,客户电话打不进来,订单差点黄了,他在路边掉眼泪。这不是心疼手机,是觉得高价买的东西,还不如几百块的老手机可靠。 有人说雷先生较真,为一部手机闹上法庭不值。但他自己清楚,跑维修店的交通费、请假扣的工资,加起来快赶上手机零头。客服总说尽快处理,却没实际方案。他要的不是1块钱精神损失费,是让商家知道,消费者花高价买的不只是产品,还有出问题能解决的保障。 这事儿有明确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能按规定退货、要求更换或修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说,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销售者要免费更换或退货。 雷先生的手机在质保期内修了5次还不能用,早符合退换条件。商家以维修记录不符为由拒绝,是在躲责任。 开庭时,雷先生怕证据不够,怕商家拿维修记录说事。但判决结果出来,法院支持了他退换机的请求,还让商家承担维权费用。这说明不是较真没用,是很多人没坚持到起效的时候,也没意识到法律早给消费者撑了伞。 现在不少消费纠纷最后都不了了之,不是法律不帮消费者,是很多人觉得折腾不值,这反而让商家更敢敷衍。雷先生要1块钱精神损失费,是在提醒所有人,哪怕争这1块钱,也是在守“花钱买放心”的底线,也是在告诉商家,法律里没有敷衍的空间。 最近类似的消费维权案例越来越多,从手机到家电,不少消费者都在靠法律要说法。这不是小题大做,是市场需要讲规矩——商家不能只赚卖货的钱,不管售后的事;消费者也该知道,自己的权益不是靠“忍”来保障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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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93xxx25

用户93xxx25

10
2025-12-09 14:14

雷先生,真雷

混世牛魔王

混世牛魔王

4
2025-12-09 19:35

你的华为手机从那里买的,官网还是授权专营店?还是街边商铺?是在街边商铺买的吗?是商铺自己修的吗?维修回来有大缝你为什么不拒收?

00544。44944

00544。44944

3
2025-12-09 08:05

垃圾华为。骗取国人爱国。卖的破烂比谁都贵

和平使者 回复 12-09 17:59
呵呵

两个人

两个人

2
2025-12-09 18:00

1万几千块也算是增智慧了

用户10xxx46

用户10xxx46

1
2025-12-09 17:42

保时捷才1.2w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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