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王勃 公元675年,王勃在前往交趾省亲归来途中遭遇台风,不慎溺水,惊悸而亡。看似偶然,实则必然。 说起王勃,多数人第一反应都是《滕王阁序》那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字美,句子也美,气象开阔得像画卷,几百年了都还挂在人们的心头。 但真要细说这个人的人生,大多数人知道的也就止步于这篇序文,顶多再知道他英年早逝,是个天才型选手,年纪轻轻就没了。 可他怎么会溺死?为什么他的人生像是一路踩着破碎的瓦片走过来的?有些事,得拆开了说。 他出生在一个还不错的家庭,祖上世代为官,自己也不差。 六岁就能写文,十岁时已经熟读儒家经典,少年时代走哪都被称“神童”。 那时候的人很看重这类“早慧”的孩子,不像现在还要比高考,他那种天赋,是被看作“天意降才”。 十六岁就考中进士,直接当上朝散郎,在唐代,这个速度属于火箭式提拔。 别人还在做县学童生,他已经在中央编制里领俸了。 但火箭升得快,也容易炸。 刚刚进了沛王府,成了幕僚,跟着王爷混日子,本是件前途无量的事。 偏偏赶上沛王和英王斗鸡,比谁家的鸡厉害。这事本就没什么,宫里哥俩斗个玩物而已,按理说属下不该掺和,王勃却起了兴,挥笔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文》。 写得那叫一个有劲,把英王那边的鸡写得跟扶不起的阿斗一样,把沛王的鸡写得像兵圣转世。 沛王看了当然高兴,可唐高宗李治可不乐意了。 他看到的不是风趣,是在挑拨王子之间的关系,是文人搅政。 这事儿没得商量,王勃被一纸逐出,扫地出门。 他是被才气带出去的,也被才气绊了跟头。 这个人太喜欢出锋芒,习惯在别人还没开口之前就拿出自己的全部本事。 他写文不是为了应付,是为了压全场。 他年轻,意气用事,总觉得才高就可以不必顾忌世俗条框。 在制度面前,他这个人,太张扬了点。 被逐出长安之后,他开始了地方任职的生活,先后辗转于各地,直到去了虢州。 这一战,本来是个机会,毕竟还能在系统里混饭吃。 但命运在这儿给了他一记狠的。他在任职时私藏了一名犯法的官奴,名叫曹达。 那时候的律法对官奴极其严厉,藏匿这样的人相当于窝藏逃犯。 王勃不是没考虑后果,可他还是做了。 谁也说不清他是图义气,还是一时心软,也可能是觉得自己还能压得住局面。 可一旦事情开始失控,他没能踩住刹车,反而一头扎进了更深的泥潭——他把曹达杀了,想借此灭口。 这一刀下去,不光是曹达没了,他自己的人生也基本走到了尽头。 朝廷震怒,依法应当处死。 王勃被抓入大牢,几乎一脚踏进鬼门关。 只是恰好那年遇上大赦,才逃过一死。但事情没完,他父亲王福畴也因此被牵连。 原本在京城做事,直接被贬到交趾当县令,那可是大唐最南边、几乎靠近岭南之外的苦寒之地,湿热、瘴气、山高林密,很多人去了就不指望能回来了。 这个打击对王勃来说,比被罢官还重。 他是个讲孝道的人,一直自认才子,做事虽不稳重,却从来没想过把自己的父亲也拉下水。 他知道错得太离谱了。 他写了篇《上百里昌言疏》,在文里反复认罪,说自己羞辱父亲,不配为人子,说要“灰身粉骨”来谢罪。 那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是他真情实感里头的悔。 于是他做了个决定,南下探望被贬的父亲。 从洛阳出发,翻山越岭,走水路、陆路,越过五岭,直奔交趾。 这一路怎么走的,史书没细写,可想也知道不容易。唐代虽有驿站系统,但从内陆一路走到南海边,千里迢迢,风餐露宿。 他没等机会翻身,也没打算借文名求官,他就是想去看看老父亲。 中途路过洪州,他听说滕王阁重修完毕,当地都督阎伯屿要办一场文人笔会。 他这种人,听到消息就坐不住了,主动请缨,说自己也想参加。 都督一开始还犹豫,毕竟王勃已是被逐之人,名声不稳。但想了想,王勃名气还在,请他来或许能添点热闹,于是点头答应。 笔会开始,大家各自起草,多数人稳妥为先,写些应景套话。 王勃不同,拿起笔就写,开头一句“豫章故郡,洪都新府”,点明地理和时代背景,继续写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全场震住。 连阎伯屿都看得出神。 这一篇《滕王阁序》,不是普通的文告,是他人生高峰的回光,是在万里奔父的途中,为自己点燃的一簇火。 但光芒短暂。 他在洪州只待了一小阵,就继续赶路,最终抵达交趾。 父子见面一幕没人记录,但可以想象,那种悲喜交加,是语言写不尽的。 老父在边地独居多年,儿子带罪来访,两人都清楚,这场相逢来得太迟,也可能是最后一面。 王勃没在那边停留太久,就开始返程。 时间紧、天气热,正值南方雨季。 他选择走水路回程,穿越南海。 这本是最便捷的路,却也是最不稳定的,风浪说来就来,尤其是台风季节,走这段水道如同赌命。 果然,在一次海风骤起的夜晚,船在波涛中剧烈摇晃。 他没有熬过去,溺水而亡。时间是公元675年,年仅二十六岁。 他死得突然,史书也没留下太多描述,只淡淡一句“至南海,溺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