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当为道德立标杆,禁毒防毒需全民守底线 法律的核心使命之一,是引领社会主流道德观,而有话语权的专业人士与公众人物,更该传递正向价值观。但近期不少讨论中,有人将“不歧视违法者”曲解为“纵容非法行为”——对吸毒、卖淫等明确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的行为,所谓“无差别包容”本质是对法治的误解。 法律从不存在“歧视守法者、庇护违法者”的逻辑:我国法律对吸毒、卖淫相关行为的惩戒从未松懈,组织卖淫最高可判死刑,吸毒会被行政拘留、动态管控,贩毒等犯罪更是严惩不贷;而“不歧视”的初衷,是给轻微违法者改过自新的机会,绝非为非法行为开脱,这恰恰是法治文明的体现,而非削弱道德标准。 禁毒防毒关乎民族存亡,这是刻在国人心中的共识。 我国禁毒成果有目共睹:2024年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7万起,现有吸毒人员降至74.7万名,毒情持续处于低位可控状态。 这些成果的取得,既靠法律的刚性约束、司法机关的重拳打击,更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坚守。 相关法条的制定始终贴合治理实际,从列管新型毒品到完善管控机制,每一步都是为了巩固禁毒成果。 法律既要守住惩戒违法的底线,也要引导包容改过的社会风气,而我们更该明确:对违法者的依法惩戒与对守法者的权利保障并行不悖,唯有全民敬畏法律、坚守道德底线,才能让社会风气更清朗,让守法者更有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