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的小雅在家门口突遭同小区邻居梁某某连刺十刀,经抢救无效离世。此案开庭

梅姐说法 2025-12-01 13:50:26

成都,27岁的小雅在家门口突遭同小区邻居梁某某连刺十刀,经抢救无效离世。此案开庭时,凶手梁某某在法庭态度嚣张,受害者母亲悲痛欲绝,坚定要求判其死刑。 据凤凰网、九派新闻、极目新闻、山河新闻等报道,27岁的小雅,本有着令人羡慕的人生,保送名校又留学归来,性格开朗热爱运动。 可谁能想到,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就在家门口遭遇了这样的厄运。 可2024年6月9日中午,一切都变了。 那天中午,小雅刚回到家门口,就碰上了同小区的梁某某。 这梁某某也不知道咋回事,突然就上来滋扰小雅。 小雅当时都懵了,赶紧给母亲王女士打电话。 王女士一听就急了,立马联系物业,让保安赶紧过来。 保安来得还挺快,没一会就到了现场。 小雅看到保安来了,心里稍微踏实了点,就质问梁某某到底想干什么。 可这梁某某也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突然情绪就失控了,从身上掏出刀,对着小雅就是一顿猛刺。 小雅根本来不及反应,只能本能地奋力反抗。 保安看到这情况,也赶紧上前阻拦,并报了警。 可梁某某就像疯了一样,根本不听劝,继续疯狂地刺向小雅。 小雅虽然拼命反抗,但还是因为伤势过重,倒在了地上。 等急救人员赶到的时候,小雅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王女士赶到时,整个人都崩溃了。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的女儿好好的,怎么就在家门口遭遇了这样的事情。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这梁某某早在2023年8月就有异常行为,还随身带刀。 可当时物业和家属都没太在意,也没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来管管她,这才导致了后面的悲剧发生。 梁某某被抓后,一开始是以故意伤害罪被批捕的。 可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证据显示她主观上有杀人的意图,就把罪名改成了故意杀人罪。 这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罪,在判罚上差别可大了。 故意伤害致死,最高能判无期徒刑,而故意杀人罪,最高可是能判死刑的。 2025年11月20日,该案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梁某某的态度很嚣张,不仅没有一点悔意,还否认之前的精神鉴定结果。 这可把王女士气坏了,她看着梁某某那嚣张的样子,悲痛欲绝,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让法律还女儿一个公道,判梁某某死刑。 有人说这梁某某太残忍了,必须严惩。 也有人说,物业和家属也有责任,要是早点重视梁某某的异常行为,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案子有几个关键的问题需要搞清楚。 1,梁某某的罪名认定 一开始以故意伤害罪批捕,后来改成故意杀人罪,这中间的依据是什么呢?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怎么判断梁某某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呢? 这就要看她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从该案来看,梁某某掏出刀连刺小雅十刀,而且是在小雅反抗、保安阻拦的情况下,还继续行凶,这说明她主观上有剥夺小雅生命的故意,而不是仅仅想伤害她。 所以,改成故意杀人罪是合理的。 梁某某被鉴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这会影响她的量刑吗? 根据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她就可以逃避法律的严惩。 该案中,梁某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即使她是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成为减轻她罪责的理由。 2,物业在这案子里有没有责任 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有义务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梁某某早在2023年8月就有异常行为,还随身带刀,物业却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范,存在一定的过错。 不过,物业的过错和梁某某的犯罪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最多也就是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梁某某还是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身边有行为异常、可能有暴力倾向的人,一定要及时反映,让专业的人来处理。 物业要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保障业主的安全。 目前,该案还没有一审判决,王女士只盼着法律能还女儿一个公道,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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