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几天看了网上有博主整理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整个修订过程的一些资料分析,我是不不赞同即将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新规中有关吸毒记录封存规定,比较有意思的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劳春燕在这个时候为法学专家赵宏辩护,我觉得劳教授的水平真的还不如网络上的博主,特别是劳春燕教授那一句“封存是法律界的共识”,这句话充满着精英的傲慢,法律界的共识就可以忽视社会的共识吗? 但劳春燕教授也指出了一个现实问题,现在大家争议的吸毒记录封存新规,不是在讨论法律修订草案,而是要面对一个正式的法律新规,也就是说已经“生米处成熟饭了”,劳春燕教授的意思就是你们再怎么议论和反对也没有用了。 我想或许是这样吧,这个时候就我个人而言,我为过去那些牺牲的缉毒勇士们感到惋惜,也为现在在从事缉毒工作的所有人感到有点难过,因为这次要实施的新规实质上会对他们的缉毒工作产生很负面的影响,社会大众会为他们的艰辛付出感到不值。 总之,我是建议对吸毒处罚记录封存的新规实施要谨慎,这事情的影响太大了。
律师解读吸毒记录封存不是彻底清除网上有很多反智的谣言,说什么吸毒的考公当了缉毒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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