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条爆炸性新闻冲上了热搜,最高检宣布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随后网友就炸开

志哥点评 2025-11-26 17:26:05

今天一条爆炸性新闻冲上了热搜,最高检宣布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随后网友就炸开了锅,有人说那我跟异性合租算不算家庭成员,还有人说那如果同居后分手,是否还要分财产呢?更有人说如果在同居时被对方给打了,那到底是按照家暴处理,还是说按照故意伤害来处理? 在讲这些问题之前啊,咱们要弄清楚,为何最高检要明确婚前同居认定家庭成员?事实上最高检还明确了另外一点,就是精神暴力也是属于家暴。之所以如此认定,就是结合当前社会的一些现状,比如北大牟林翰案,其中男子牟林翰与女友长期同居,并且经常用精神暴力来对待女友,最终女友不堪忍受服药自杀身亡。这起案件的社会负面影响很大,大众都要求对男子进行重判,可鉴于二者的关系,却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惩处。 考虑到这起事件的社会影响,以及当前年轻人的情感选择,所以最高法认定二人婚前同居,已经是构成来家庭成员,所以认定牟林翰的行为,已经构成来虐待罪,最后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所以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就意味着法律承认“事实家庭”的存在价值,为受欺负的一方提供了法律保护,同时也为帽子叔叔办案提供法律依据,避免遇到类似事情时,只能让内部协调处理,所以这就是一种法律的进步。 好,咱再回到前边的问题,最高检明确表示的是,基于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是被认定属于家庭成员,所以只是跟异性合租不属于这个范畴,可如果你们在合租期间,谈起了恋爱,那这个就适用了。而至于分手后分财产的问题,咱们还要明确一点,婚前同居关系仅在家暴维权场景下被认定为“家庭成员”,并不适用于财产分割。所以不是说两个人婚前同居分手了,你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分对方财产了,这是不对的。只有在你被对方家暴,对对方进行追责时,你才被认定对方的家庭成员。 还有就是二人在婚前同居时,对方对你用暴力时,到底是家暴还是故意伤害?如果对方对你使用暴力,造成了轻伤以上后果,可同时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不过一般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往往采用的处罚更重的罪名。所以担心有了这层关系后,对方得不到有效的惩处,完全就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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