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警示!”上海,46岁独生女子未婚、无子女,父母也都去世,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因突发脑出血需要家属签字手术,无奈喊来远房亲戚赶来帮忙。手术后,病情又出现反复,还被送进ICU,医疗费已经超过21万元,亲戚根本无力负担,无奈向女子所在的居委会求助。居委联系女子工资存放银行以及购买重疾保险的保险公司,结果,却被告知没有权利! 网友评论: 这是什么世道,街道居委会出面都不行,这银行不就是想独吞这为女士的钱吗,保险公司也就有钱进就很快,要出钱就撒赖皮? 医院为什么不先救人,难道钱给人的命重要,真的中国这个社会医疗体系让人心疼。 在没有指定监护人的情况下,就应该允许街道社区为第一监护人,街道社区代表的是国家,有什么不可以呢? 医院能认可他亲戚签字为什么银行就不能认可他是监护人,如果她欠银行钱,那银行会冻结她的资产却不能就救她的命。 需要立法机构重视这个问题了。现在独身人口越来越少。失独家庭,未婚未育人士,独居老人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 银行可以通过公安部门协调取钱,但是保险公司会穷尽一切手段拒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的尿性大家无人不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