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称向村干部讨要8年前的2万生育押金,多年来一直遭到拒绝,男子拿出收据,

茂彦学法 2025-11-24 14:51:07

云南,男子称向村干部讨要8年前的2万生育押金,多年来一直遭到拒绝,男子拿出收据,要个说法,但村干部却一口咬定男子违约,押金无法退还。男子无奈向记者求助,结局大反转。 吴某向记者求助,他拿出年代久远的一张2017年的收据,收据已经泛黄,但字迹上的“计划生育押金”还依然清晰。 这2万元,是他当年为给二女儿上户口,东拼西凑借来的救命钱。 他称这2万块,8年来一直讨不回。 时间回到2015年,吴某为了能给二女儿办理户口。 由吴某父亲代为签订协议缴纳2万元的“绝育保证金”。 除了绝育要求,还约定未按时参加孕检每次罚200元,超怀三胎不终止妊娠则押金作废,协议由街道计生办、村委会等四方留存。 当时村干部跟他表示,只要三年内不超生,完成绝育手术,这笔钱就能退。 对吴某来说,2万不是小数目,作为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他勉强能维持基本家庭温饱,根本没有多余的钱交上去。 吴某跑断了腿,东奔西走借钱。 虽然很困难,但为了孩子能顺利上学,他还是折腾了好久,到了2017年9月才攒够这笔钱。 2018年7月,吴某的二女儿终于成功落户。 2023年开始,吴某的父亲翻出这张收据,他多次到村委会讨要押金。好话都说尽了,腿也快跑断了,却次次碰壁。 每次村干部都回应都是一个说辞,你违约了,钱不能退! 理由是,吴某没有在协议规定的三年内完成结扎手术,他们还在2018年生育了第三个孩子。 吴某对此又委屈又愤怒:票据还在我手里,白纸黑字写的是押金,现在怎么说没了就没了。 8年的等待,无数次的沟通,换来的只有深深的无力感。 走投无路下,吴某只好选择向媒体求助。 好在媒体介入,此事引发热议。 村委会告诉记者,押金存放村集体账户由街道监管,退费需要街道办领导决定。 而且吴某当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协议约定,属违约在先。 吴某当着记者的面表示,为了给二女儿落户,被迫签订协议还缴纳押金,否则无法办理手续。 有律师称,1988年就已明令禁止户口登记与计生措施捆绑,涉案协议本身无效,即便生三胎也应单独依法处理,与押金无关。 最终,吴某的诉求得到了落实,村委会核实后明确后,会退还押金,村内类似情况村民也将按统一标准处理。 1、户口登记权不可附加条件,协议签订基础违法。 《户口登记条例》明确婴儿出生后申报户口是公民法定权利。且1988年公安部与原国家计生委就已明令禁止户口登记与计生措施、押金等捆绑。 村委会用不给二女儿落户相要挟,迫使吴某签订协议缴押金,这种行为从根源上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失去了合法协议的成立前提。 2、涉案协议自始无效,不存在“违约”一说。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协议将绝育、缴押金与户口登记绑定,违背了前述禁止性规定,所以该协议自签订时起就无法律约束力,村干部以协议主张吴某违约毫无法律依据。 3、吴某有权索要押金,村委会需依法返还。 根据无效协议的法律后果,一方因无效协议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吴某持有押金收据,能证明村委会收取2万元的事实,村委会就有义务退还这笔钱。 而吴某后续生育三胎,即便违反当时相关规定,也应按对应政策单独依法处理,绝不能用这笔押金抵扣或作为拒退的借口。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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