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前几天,我拍过一个视频,讲的是46岁无亲无故的蒋女士,在ICU里面昏迷,银行的存款拿不出,手术没人签字……一个孤独的生命,悬滞在制度的缝隙里,依靠着陌生人的善意和一套缓慢启动的法律程序,争取活下去的可能。相信我,这种情况,以后会越来越多的。个人在现代社会中,可能陷入终极孤独。而明天和意外,你不知道哪个先来!很多人忧心忡忡,他们似乎从蒋女士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以后躺在病床上,不能动了。有监护人的,怕监护人不执行自己的意志,比如硬把自己送到养老院。没有监护人的,怕银行存款取不出来,手术同意书没人签字……怎么办呢?在进一步的法律推进立法之前,我能够想到的,就是“意定监护”了。就是在自己头脑还清楚的时候,提前为自己选好一个意定监护人。万一因为年老、疾病等原因,脑子不清楚、生活不能自理了,就由这个意定监护人,来帮你处理各种事情。在上海,怎么实施意定监护呢?第一,你要找到一个自己绝对信任的“意定监护人”。很多人就卡在第一步。这样有责任心、有能力的人,本来就少。而且,这样的人,要有足够的热忱。这个人可以是你的亲戚、朋友,也可以是专业的组织(比如一些社工机构)。居委会可以充当“介绍人”和“协调员”,帮你了解情况。第二,找到合适的人选后,你们需要坐下来,非常详细地沟通你对自己未来的安排。比如,生急病时,是否要动用一切手段抢救?比如,存款、房产等。如何用于你的养老?比如,希望居家养老还是入住养老院?对日常生活有什么细节要求?再比如,希望由谁来监督监护人?这种监督的角色,既可是是在国外生活的子女,也可以是信任的另一位朋友,当然,居委会也可以。第三,沟通一致后,记住白纸黑字,办理公证。养老一辈子的大事,这点小钱就别省了。记住,要签订正式的《意定监护协议》。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能最大程度减少未来的纠纷。在上海一些区,公证处办理后,会发一封公函给你所在的居委会备案。如此,相当于为协议增加了一道“社区安全锁”。第四,意定监护协议并不是签完就立刻生效的。它会在老人未来经法定程序(通常需要医院证明和法院宣告)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正式启动。协议生效后,老人选择的监护人就开始依法履行职责。而监督方会通过定期走访、要求监护人报告情况等方式,确保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请大家记住,意定监护的核心,是尊重本人的意愿。它特别适合子女不在身边、单身或家庭关系简单的老年人,也适合有特殊需求(如残疾子女的父母为其规划未来)的家庭。如果老人改变了主意,或者与监护人关系破裂,是可以撤回协议的。但撤回也最好要公证。在意定监护方面,上海走在全国前列。11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意定监护还可以邀请居委会等组织进行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