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强制安排年假忽视员工意愿,还牵扯出法律边界与劳资沟通的问题 11月21日,成都市民王先生在社交平台晒出公司短信,内容为直接通知他11月18日 - 20日休3天未休年假,毫无协商余地。这种“一刀切”的安排戳中诸多打工人痛点,让该话题快速发酵,不少网友纷纷吐槽自己曾被公司在业务淡季强行安排年假,或年底被突然通知休年假的经历。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年假安排要结合企业生产工作情况,同时必须考虑职工本人意愿。若企业能证明安排符合生产经营需求,且尽量兼顾员工情况,通常合法;但要是单纯为了规避支付300%未休假工资而强制安排,就涉嫌违法。此外法院判例也明确,企业未明确告知的额外假期,不能自动抵扣法定年假。 员工不满并非抗拒休年假,而是知情权和协商权被剥夺。比如有员工计划用年假陪伴家人就医,或衔接节假日出行,企业强制安排会打乱其个人规划;还有企业将项目空窗期、停工停产期与年假强制挂钩,实则是把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这让员工难以接受。 面对强制安排可先向公司提出异议并协商;协商无果要保留好通知文件、聊天记录等证据;若企业行为涉嫌违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要求企业调整休假时间,若权益受损还可依法索要相应补偿。单方面辞退员工 年假天数
新疆一女子叫人上门回收手机,二人说好价格2800元,店家在门外传输数据1小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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