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为人 父!”十七岁女孩随母亲搬入继父家中居住,因得知继父曾犯下故意杀人罪的过

洋仔说法 2025-11-21 15:14:58

“枉为人 父!”十七岁女孩随母亲搬入继父家中居住,因得知继父曾犯下故意杀人罪的过往,还亲眼目睹继父多次殴打母 亲,内心对继父尤为恐惧。不料,继父趁着与母亲吵架离开之际,走进女孩的房间,与女孩发生了关系,而女孩没有激烈反抗,甚至没有呼救。其间,继父用手机录制了两人视频,打算闲暇时自赏。事后,女孩用颤抖的手给母亲发出求救微信:“他对我做了坏事。”母亲立即报警,警方在出租屋内将欲逃走的继父抓获。法庭上,继父坚称女孩没有反抗,是自愿的。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据悉,吴小某的母亲再婚后,本以为能给十七岁的女儿吴小某一个稳定的环境,却没想到丈夫张某是个脾气暴躁的人。   2022年的夏天,十七岁的女孩吴小某搬进了母亲和继父张某共同居住的家中,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本该是家庭团聚的温馨时光,但对她来说,却成了一场噩梦的开始。   从吴小某搬进家的第一天起,她就从母亲口中得知,张某经常对母亲动手。   更让吴小某心惊的是,她亲眼目睹过几次张某对母亲的暴力行为,摔东西、推搡、甚至辱 骂。每一次,母亲都默默忍受,不敢反抗,这让吴小某的心里埋下了恐惧的种子。   2022年10月5日晚上,张某和吴小某的母亲因为琐事大吵一架,母亲哭着跑出了家门,临走前对吴小某说:“你先待着,我出去躲躲。”   吴小某独自留在家里,心里七上八下。夜幕降临,屋子里静得可怕。   张某回到家后,看到只有吴小某在,便开始和她说话,他先是抱怨生活的不易,然后突然提到自己当年因故意杀人被判刑的事,语气中带着一丝炫耀和威胁。   吴小某听得浑身发冷,她不敢接话,只能低头假装玩手机。   张某越说越激动,最后站起身,走近她。   吴小某感觉到不对劲,想躲开,但腿因为季极度害怕,有点不听使唤。   晚上十点左右,张某强行与吴小某发生了关 系。   过程中,吴小某完全僵住了,她的大脑一片空白,没有尖叫,没有挣扎,只是任由事情发生。   吴小某后来回忆说,那一刻,她满脑子都是张某家暴母亲的画面,以及他提到杀 人往事时的狰 狞表情。   吴小某害怕如果反抗,会激怒张某,导致更可怕的后果。   更令人发指的是,张某还用手机录下了视频。   事后,吴小某蜷缩在角落里,浑身发抖,她强忍着泪水,拿出手机,给母亲发了一条微信:“妈,救我,他对我做了坏事。”   母亲收到消息后,立刻报警。警方迅速出动,在出租屋内将试图逃跑的张某抓获。   那一刻,吴小某才稍微松了一口气,但内心的创伤已经无法抹去。   案发后,张某因涉嫌强 奸 罪被警方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以强 jian 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庭审中,张某辩解称,吴小某没有明显反抗,暗示她是自愿的。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指出,“胁迫”不仅限于直接的、即时的身体暴力威胁,更包括精神上的强制与控制。   “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之外,使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亦或不敢反抗的手段。   本案中,吴小某长期生活在张某对母亲实施家庭暴 力的阴影下,这种持续的暴 力环境,使她深刻认知到张某具有强烈的暴 力倾向和攻击性,从而在内心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恐惧感。   张某在案发前特意告知其“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的前科,在母亲离家、孤立无援的深夜环境中,这一信息的释放,无异于一种精神威慑,它极大地强化了吴小某的恐惧,使其确信任何反抗都可能招致无法预料的、甚至是致命的严重后果。   在此种极度的心理压迫下,在张某侵害时,吴小某选择不反抗,是一种合乎情理的自我保全反应。   吴小某在事发后立即向母亲发送微信求救,其母随即报警,这一系列行为连贯、自然,毫无延迟,强烈地反衬出事发时她内心的真实意愿是拒绝和排斥,有力地驳斥了任何关于“自愿”的假设。   张某在过程中录制视频的行为,本身就可能包含一种炫耀、记录或用于后续威胁的意图,这从侧面反映了其主导性和加害意图,而其事后逃跑的行为,更说明其有意逃避法律责任。   此外,检察院还申请了一位在未成年人心理方面有专门知识的专家,对案发时录制的视频进行分析,专家通过细致观察吴小某的肢体语言、表情和反应,出具了一份详细报告。   报告指出,吴小某在该案中有恐惧性僵直反应。   专家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具了意见,还出庭质证,加强了张某违背吴小某发生关 系这一事实的内心确信。   法院认定,张某利用其作为继父的家庭地位,通过长期制造和维持家庭暴 力环境,并结合案发前透露杀 人前科的特定威胁,对被害人吴小某形成了有效的精神控制与强制,致使吴小某因极度恐惧而不敢反抗,实施了侵害行为,构成强 奸 罪。   最终,法院判处张某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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