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事儿在网上闹得挺热闹——上海一家公司的实习生小金,出差时参加活动抽奖,居然抽中了一张价值3000多的显卡!本来是件开心事儿,结果公司同事当场跟他说:“这奖品得归公司,财务已经知道了,得上交。”小金当时就懵了,自己凭运气抽中的东西,咋就成了公司的?后来公司还找他“约谈”了好几轮,虽然最后没硬要显卡,但话里话外暗示他“另谋高就”。小金一气之下,直接提交了离职申请,这事儿现在在网上炸开了锅,大家都在讨论:打工人出差抽中的奖,到底该归谁? 先说说这事儿的来龙去脉。小金是实习生,被公司派去出差,活动现场有集章抽奖环节,他顺手参与了,结果运气爆棚中了奖。按理说,抽奖是个人行为,奖品该归个人吧?可公司同事却说“属于公司财产”,理由可能是“出差代表公司,奖品也算公司资源”。但小金觉得委屈:自己又没拿公司钱抽奖,就是凑个热闹,凭啥要上交?更气人的是,公司后来虽然松口不要显卡了,却暗示他离职,这不就是变相逼人吗?小金一合计,干脆不干了,直接走人。 这事儿之所以引发热议,是因为戳中了好多打工人的痛点——公司和个人之间的边界到底在哪?有人觉得,出差是公司安排的任务,奖品确实该归公司,毕竟“代表公司形象”;但更多人觉得,抽奖是个人行为,奖品就像路上捡到的东西,凭啥要充公?就像你下班路上买了张彩票中了奖,公司能要求你上交吗?显然不能啊!再说了,实习生本来就工资低、地位弱,公司还这么“强势”,换谁都得心寒。 其实类似的事儿以前也发生过。有的公司规定“员工出差期间的所有收入归公司”,包括奖金、礼品甚至小费,这种规定合理吗?法律上讲,除非公司提前明确说明“抽奖奖品归公司”,否则员工抽中的奖品属于个人财产,公司无权索要。小金这次的情况,公司显然没提前说清楚,事后才临时要求上交,这就不太地道了。更别说用“暗示离职”来施压,这已经涉嫌侵犯员工权益了。 说到底,这事儿反映的是公司管理和员工权益的平衡问题。公司想维护利益可以理解,但得讲规矩、讲人情。实习生本来就不容易,公司要是连这点“小便宜”都要占,还怎么留住人心?反过来,员工也得有点法律意识,遇到不合理要求,该维权就维权,别一味忍气吞声。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出差抽中的奖品该归公司还是个人?要是你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处理?评论区聊聊吧,你的观点可能帮更多人理清思路,也能让公司听听打工人的心声!毕竟,职场需要温度,而不是“霸王条款”,对吧? (事件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