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殴打后持刀刺死两打人者,一审被判死刑,法院:带有明显泄愤动机。没有任何证据

兵谏堂 2025-11-17 13:15:16

男子遭殴打后持刀刺死两打人者,一审被判死刑,法院:带有明显泄愤动机。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竟然只靠法官的主观臆测来判定行为人有“故意杀人动机”,真是“天才”法官,我完全有理由也“臆测”该法官是在违法滥权!首先法官说“张某甲砸超市虽有过错但不足以减轻钱某量刑”。难道这仅仅是过错? 超市经营者并不是钱某本人,所以这是典型的“寻衅滋事”,如果损失超过五千元,即适用寻衅滋事罪也适用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因此死者是在犯罪而不是有过错;钱某出现后两死者转而对钱某推搡、打骂,更是前期犯罪的延续,公民正当反击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侵法,不正是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但钱某使用刀具致人死亡也明显超出正当防卫范畴,应当更适用防卫过当。即使法官否定防卫,而最严重的结果也只能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从双方行为过错论判,怎么能判死刑!!!如果这个案件判决结果没有人为因素干预,不可能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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