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服务区的工作人员,偷货车上的生姜被拍到了,负责人声称太丢脸了,先把这个人处理掉,再罚款一个月工资,被问及是否会报警处理,对方说当事人没有报警,他们就内部处理吧。 在山东的莱芜北服务区,停放着很多车辆,货车司机们有的在车上打盹,有的上厕所,有的借此机会吃泡面,补充能量。 这时就有两名穿着制服的男子过来了,他们东瞧瞧西瞧瞧,发现有一辆大卡车正停在服务区,车上裸露在外面的好像是生姜,他们就交流了一番,直接走了过去。 这时稍微胖一点的男子戴着口罩,四处张望,好像是在放风。 另外一个男子背对着镜头开始踮着脚,伸出双手,去拿了几块裸露在外面的生姜。 他们以为没人看到,谁知道另一辆车上吃东西的车主瞧到了,觉得这样偷鸡摸狗的行为不好,哪怕只是几块生姜。 因此,他赶紧拿出手机,将这一幕全程拍了下来,并发布在网上。 这视频一出,传播得很快,大家说,生姜不值钱,但是人品值钱,你要是想要,告诉人家货车司机一声,何必这样偷偷摸摸的。 要么你就出几块钱买几块,看在你是服务区的工作人员份上,人家也不可能收你高价。 再者,如果人家的货物重量是要分毫不差的,那么你也不应该去拿人家的,到时候如果货主那边重量不合适,还以为是货车司机作假呢。 所以不管怎么说,这样的行为会给大货车司机带来很大的麻烦,涉事人员可能觉得就那么几块影响不大,可是对于别人来说就会造成影响。 最后,服务区的负责人看到视频后,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他都很不好意思地说道,太丢脸了,太丢脸了。 现在首要任务就是找到那个人处理掉,也不知道他说的“处理掉”是不是指让对方辞职。 当然,视频当中是两名工作人员,一个好像是放风,一个实际行动,到时候会不会忽略掉这个放风的,只处理那个实际偷生姜的,还不知道。 反正负责人说,先把这个人找到处理掉,另外还要扣罚一个月工资。 当然,在没有人提醒说是两个人协同作案的时候,负责人可能就是只针对那个偷生姜的人处理吧。 毕竟另外一个人只是放风,但是也只是大家认为的,如果对方狡辩,那还真的没有办法定罪。 最后,记者问会不会报警处理? 对方也表示,像这种小金额的,当事人没有报警,他们就自行处理好了,即便报警了,这种行为可能也构不成多大的罪行,只能批评教育。 不知道大货车司机看到视频后会不会报警,相信应该不会吧,就几块生姜而已。不过这也给他提了个醒,以后在服务区休息的时候可能不敢打盹了,损失几块生姜没关系,要是损失了几大筐生姜,那就麻烦了。 网友们更是觉得,身在其位,一定要注意影响。可能当时这位男子也没有觉得这样的行为有多大过错,但是穿着制服那就不一样了,你的工作岗位是为大家提供安全保障,这么直接的行为反而成了最没有保障的情况,所以还是要严于律己才行。 一、服务区需对工作人员的偷拿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事件中,涉事人员身着制服在工作场所实施行为,视为职务相关行为,服务区应向受损货车司机赔偿,赔偿后可向涉事人员追偿。 二、涉事工作人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事件中,其偷拿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权,违反该条款,公安机关可依法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来源于:北京时间2025年11月9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