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以合法地在日本驻军? 看到这题目,是否感到有点吃惊不已。根据1945年中、美、英三国联合发表的《波茨坦公告》,战胜国中国确实拥有在日本合法驻军的权利。1946年中美进一步签订《中国驻日占领军备忘录》,明确规定中国军队有权驻守爱知县一带,必要时可扩展到三重县、静冈县等区域。当时国民政府已编组第67师准备赴日驻防,后因内战爆发和财政问题未能成行。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政府明确承认了《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效力,这也进一步确认了中国在法律上依然享有驻军权。 近日俄罗斯针对日本支援乌克兰,提出日本不要忘了《波茨坦公告》,俄罗斯有权驻军日本,这下日本心慌慌了,我们是否也可针对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涉台不当言论,果断履行驻军日本权利,让日本吃不了兜着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