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居住在台湾高雄市的夫妇,18年10月31日结婚,婚后关系良好。然而,男方最近

旅日依风 2025-10-31 14:34:31

一对居住在台湾高雄市的夫妇,18年10月31日结婚,婚后关系良好。然而,男方最近查阅户籍时发现,他的姥姥和她的奶奶是亲姐妹。两人属于六代以内旁系亲属。 台湾民法典禁止六代以内旁系亲属结婚,这对夫妇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法庭在审查了提交的户籍记录后,确认两人确属于六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于今年8月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双方均放弃上诉,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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