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常女士刷短视频时,发现一则售卖宝马525二手车的广告,车主标价13.8

深度程磊 2025-10-30 15:24:16

河南郑州,常女士刷短视频时,发现一则售卖宝马525二手车的广告,车主标价13.88万,这个价格令常女士心动不已。于是,常女士通过卖家韩某,得到了车子的位置并前往商店购买。然而,车子在使用中频繁出现问题,最终常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是一辆重大事故车,车内的发动机和前挡风玻璃都被更换过。她试图联系卖家要求退换,却始终得不到回应,最终不得不诉诸法律途径。法院的判决却令她失望至极。 常女士在2022年4月16日通过短视频看到这则二手车广告,广告中的宝马525外观良好,标价13.88万元,这对于一款13年的宝马车而言无疑是一个吸引眼球的价格。常女士对此心动不已,决定联系卖家,进一步了解车况。通过视频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她联系上了韩某。 韩某告诉她车子不在他手上,而是存在他姐姐的二手车行,并让常女士直接前往。常女士根据指示来到店里,并与韩某的姐姐商定了车价136000元。签合同前,常女士向韩某确认了车辆的状况,韩某再次保证车辆无事故,车况良好。常女士见状放心购买,并将车款转至韩某姐姐账户。 然而,购车后不久,常女士开始频繁遇到车辆问题。三次外出时,她的车都因故障被抛锚在路上,严重影响了她的使用体验。她将车送往检测机构检查,结果显示这辆车竟然是一辆重大事故车,车内的发动机和前挡风玻璃均已更换,显示车辆曾遭受严重碰撞。 常女士的心情瞬间从高兴转为失望,她迅速联系韩某要求退款并赔偿三倍车款,但始终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韩某的电话显示关机,她试图通过其他渠道找到他,但始终未能如愿。在无奈之下,常女士联系了记者,并一同前往车行寻求解决方案。工作人员表示,韩某并不在店内,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 记者最终通过电话联系上了韩某,然而韩某在电话中坚称自己与这笔交易无关,表示自己从未签署合同,也没有授权任何人代为处理此事。他否认与常女士交易任何车辆,合同上的签字也并非他本人所为。此时,常女士仍坚持认为是韩某推荐了这辆车,并且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他多次确认过车辆无问题,自己才放心购买。她明确表示,韩某就是通过短视频推广该车,自己才知道并选择了购买。 然而,韩某却表示,常女士只是通过他获取了车源,合同上签字的并非他本人,而且他从未授权任何人代为签署合同。这一说法令常女士更加愤怒。她明确指出,正是韩某通过短视频宣传了这辆车,并且全程参与了价格和车况的确认,他不可能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记者在与韩某的交流中注意到,韩某虽否认合同签字,但合同上确实有他的签字,并且列出了他的身份证号码。韩某对合同内容的否认引发了公众对代理权的质疑,尤其是他为何会在合同上签字,而又声称没有代理授权。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买卖合同一方若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常女士在交易过程中明确遭遇了卖方的虚假宣传和隐瞒事实,特别是在车辆真实情况未被告知的情况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她完全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此外,合同签署人的身份是否合法也在法院审理中成为关键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71条,未经授权的代理行为无效,若代理人在未获得被代理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签署合同,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法院审理后认为,常女士未能充分证明签约人是韩某的合法代理人,也未能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法院表示,尽管卖方在合同中对车辆状况做出了虚假承诺,但常女士未能确认签约人的代理资格,因此无法认定合同的效力。基于此,法院认为常女士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最终未能获得赔偿。法院的判决令常女士失望至极。 本案的判决让人深感遗憾,尤其是在常女士确实遭遇了明显的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此案不仅揭示了二手车交易中的虚假宣传问题,也暴露了代理权不明和合同签署环节的潜在风险。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易时,应更加小心谨慎,确保交易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充分确认,尤其是签订合同时,应当确认卖家身份和代理授权,避免类似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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