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执法 「搗破網上店舖售賣懷疑冒牌物品及參與清洗黑錢..」
香港海關十月二十日展開特別執法行動,偵破一宗透過網上店舖售賣懷疑冒牌鞋履及清洗黑錢案件,檢獲共約一千一百件懷疑冒牌物品,包括鞋履和服飾,估計市值共約二百萬港元,案件涉及處理售賣懷疑冒牌物品的犯罪得益高達一千三百萬港元,行動中拘捕兩人。
香港海关 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指有網上店舖售賣冒牌鞋履,海關人員隨即展開調查。經深入調查及在商標持有人的協助下,海關人員於十月二十日採取執法行動,搜查一個位於荃灣的工廠大廈單位,並檢獲該批懷疑冒牌物品。
與此同時,經資金流向分析後,海關人員發現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涉嫌利用公司及個人銀行帳戶處理大量懷疑犯罪得益。該名被捕人士由二○二三年至今合共處理約一千三百萬元懷疑售賣冒牌物品的犯罪得益。
行動中,香港海關根據香港《商品說明條例》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拘捕一名三十一歲男子及一名二十九歲女子,兩人為兄妹關係。
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呼籲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或網店,避免與可疑的商戶進行交易,如對貨品真偽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
香港海關一直致力保障消費者權益,並不時在市場及網上巡查。此外,海關人員會利用大數據系統作風險評估和分析,以確定網店是否符合香港《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加強保障消費者在網上購物的權益。
根據首香港《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港元及坐監五年。
而根據香港《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港元及坐監十四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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