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一个孤寡老人去世了,还欠贷款66万元,民政局负责偿还事宜。 孤寡老人宣先生用房子抵押贷了66万,结果急病离世,没遗嘱没继承人,银行讨债直接陷入“找不到被告”的僵局。 法院指定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银行把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还钱。民政局也很无奈,表示只是配合卖房,用房款偿还,超出部分可不背锅。 法院最终判定,银行能拿房子抵债,民政局在房子价值范围内负责还钱。 这事儿开了个先例,毕竟以前法律没明确这种情况咋处理,现在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由民政局或村委会管遗产,以后类似情况有参考啦。
万万没想到!上海,老人去世,欠了66万贷款没还,可他没有一儿半女,又没指定遗产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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