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改革的中国建议原则。俄罗斯外交部长拉夫罗夫近日在联合国大会上公开支持印度与巴西成为联合国安理会新任常任理事国,而美国亦提议日本与德国加入常任理事国行列。这些动向均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为此,建议我国明确推动制定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扩大)的基本原则,提交联合国大会及安理会审议,力争通过;即便未能通过,也能在议程设置中掌握主动。基本原则可包括以下方面: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起国和战败国,应被排除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资格之外。允许其加入,将违背《联合国宪章》精神及联合国创建的初衷。 二、本国领土上存在外国驻军或外国军事基地的国家,不应担任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主权不完整的国家,不具备履行常任理事国职责的政治基础。 三、与现有常任理事国存在尚未解决的领土争议的国家,不应获得常任理事国资格。此举有助于维护常任理事国权威,避免成员国之间因争议产生政治内耗与对抗。 四、应综合考虑地域平衡、人口比例及“全球南方”国家的代表性,优先从非洲和南美洲各增选一个常任理事国。新增常任理事国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发文说:“俄罗斯全面入侵乌克兰给该地区及其他地区带来了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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