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崔丽丽离“进去”不远了! 结合已经公开的案情来看, 她“索要2000万没成,拖了15天才报警”这事儿,真的完全够得上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根本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 。 要是真遭遇了性侵,正常人第一反应不都是让坏人受惩罚吗? 可她倒好,先开口就要2000万,这比法律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标准还高40倍,哪是什么合理补偿,分明是想趁机捞笔大钱 。 后来又说2000万是“开玩笑”,但做的事可不像玩笑。 延迟报警的15天里,关键的生物证据没了,她却忙着凑其他“证据”,怎么看都像在一门心思算计利益 。 现在涉事老板已经判刑,但她的事估计还没完。要是司法机关深入调查,证据链能对上,她肯定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你们觉得崔丽丽最后会被追究责任吗 ?
崔丽丽成功把前老板送进了监狱呆四年,按道理已经大仇得报,正义伸张,但她接下来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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