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一男子莫名收到1300元转账,他感觉不对劲,翻遍通讯录也找不到转账人,

梅姐说法 2025-09-29 13:09:51

河南濮阳,一男子莫名收到1300元转账,他感觉不对劲,翻遍通讯录也找不到转账人,便立刻报警。警方还没查清,9月11日,催收人员找上门,先索要2430元还款,被拒后隔天金额涨到3731元,还威胁让他及亲朋好友不得安宁,男子不愿妥协,找来媒 体 曝光此事。 9月7日这天,杜先生查看银行卡余额,这一看可把他惊得不轻,卡里竟平白无故多了1300块钱。 他第一反应就是这钱来路不明,肯定有问题。杜先生赶忙掏出手机,翻遍通讯录,想找出转账人杨爽,可找了一圈,压根没这个人。 他心里越发不安,赶紧给银行客服打电话,客服听完情况,建议他立刻报警。杜先生半点没犹豫,直接就去了派出所,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跟民警说了。 从派出所出来,杜先生心里稍微踏实了点,想着等民警查清楚,把钱退回去就完事了。 然而,9月11日这天,也就是收到钱的第四天,一个陌生号码突然打来电话。 电话那头直接让杜先生还借 贷的1300元,连本带息一共2430元。 杜先生一下子就懵了,赶紧解释说自己根本没借过这笔钱。可对方根本不听,还在电话里让杜先生别想赖账。 杜先生说你们这是无赖行为,我没借过就是没借过,你们有证据吗? 对方却蛮横地说,别管有没有证据,今天必须还钱,不然有你好受的。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杜先生着急,也没办法,只能盼着民警能快点查清楚。 没想到,第二天,那个陌生号码又打来了。这次对方更加嚣张,说金额涨到3731元了,要是还不还钱,就让杜先生全家不得安宁。 杜先生这下彻底火了,他说你们这是敲诈勒索,有本事你们就来。 对方说你别嘴硬,等着瞧吧。说完又挂断了电话。 杜先生越想越气,他觉得不能就这么被这些人欺负了。于是,他联系了媒 体,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记 者说了。 记 者也觉得这事挺蹊跷,就回拨了那个陌生号码。电话接通后,记 者问对方,你们凭什么说杜先生借了钱,有凭证吗? 对方先是坚称杜先生是自愿借的,可当记 者要求出示凭证时,对方却拒绝提供,还说这事没完。 杜先生在一旁听着,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好好地做着生意,怎么就摊上这么一档子破事。 有人认为这肯定是诈骗团伙的新手段,也有人说杜先生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把柄落在人家手里了。 杜先生的家人也很担心,怕那些人会真的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来。杜先生却安慰家人说别怕,咱们没做亏心事,不怕他们。 那些催收人员,似乎并没有因为被曝光和民警的调查而收敛。他们还是时不时地给杜先生打电话,进行骚扰。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中催收人员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杜先生莫名收到1300元转账,随后被自称催收人员的人以各种理由索要高额款项,从最初的2430元涨到3731元,还威胁让其及亲朋好友不得安宁。 这些催收人员的行为不仅没有合法依据,还对杜先生进行恐吓威胁,严重侵犯了杜先生的合法权益。 1,催收人员声称杜先生借款却无法提供凭证,这种行为涉嫌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催收人员坚称杜先生借款,却拒绝出示凭证,虚构了杜先生借款这一事实,试图非法占有杜先生并未借取的款项。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虽然目前不清楚该团伙诈骗总额,但这种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中催收人员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呢? 催收人员威胁杜先生及其亲朋好友不得安宁,这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事件中,催收人员先是以不还钱就让杜先生不好受相威胁,之后更是变本加厉,称不还钱就让其全家不得安宁,通过威胁手段迫使杜先生交出财物,即便杜先生并未借款,催收人员仍以此相逼,符合敲诈勒索罪中以威胁方法非法占有财物的特征。 依据刑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公民的生活安宁权也受法律保护,催收人员的骚扰行为干扰了杜先生正常生活。 综上所述,不论他们是不是团伙,这些行为都已经涉嫌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将会被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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