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白嫖上了!” 吉林长春,一男子和女友同居了7年,结果女方突然提了分手。男方不同意,女方执意要走,还不愿沟通。没想到男子直接提出:要么还这几年花在你身上的钱,要么别提分手。 最后女方为了脱身,写下5万元欠条搬走了。可事后她反悔,拒绝还钱。男子多次催要无果,把她告上了法庭。 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法庭上,李先生拿出欠条和转账记录,李先生经济稳定,常给手头紧的徐女士转账,徐女士也承担了7年共8.4万的房租和不少日常开支,欠条是被逼写的。 一审法院认为,日常开销算是共同生活支出,属于赠与。但欠条是徐女士自愿写的,算双方结算,必须认账。于是判徐女士还李先生5万元,不支持利息。 徐女士不服提起上诉,哪知二审法院审理后,依然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判定徐女士还钱。 这事儿在网上掀起了热议,大家都在纠结,恋爱同居多年,最后闹到这步田地,到底该认钱还是认感情?在我看来,感情和钱在一段关系里都重要,但不能混为一谈。恋爱时相互照顾、经济上互相帮衬,本是情分,可一旦关系破裂,涉及到钱财问题,就需要理智对待。李先生的转账如果是出于真心帮扶,那在感情好的时候没必要计较;徐女士承担的房租和日常开销,也证明她并非只想索取。 但既然写了欠条,从法律角度就得遵守规则。不过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在恋爱同居期间,即便感情再好,涉及到大额钱财往来,最好还是提前说清楚,是借还是赠,别等到感情没了,钱也扯不清。感情珍贵,可别因为钱伤得太彻底。 所以啊,恋爱同居可以甜,但涉及钱的地方,咱可得拎得清!你觉得恋爱里的钱该不该算明白?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又白嫖上了!” 吉林长春,一男子和女友同居了7年,结果女方突然提了分手。男方不
大气生活家
2025-09-25 17: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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