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一女子骑电瓶车上班途中,遇到一个大型犬,大型犬向车子奔来,女子躲避不及被

粉墨叔叔 2025-09-23 13:32:44

河北邯郸一女子骑电瓶车上班途中,遇到一个大型犬,大型犬向车子奔来,女子躲避不及被撞倒,头着地不幸当场身亡,当时狗主人就在旁边,但狗未栓绳,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事后狗主人的做法,简直是在死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 河北邯郸的一个普通早晨,天刚蒙蒙亮,张女士像往常一样骑上电瓶车去上班,谁都没料到,这条走了无数次的路,会成了她的绝路。 路上没什么异常,直到一只大型犬突然从旁边冲了出来,那狗体型不小奔过来的时候带着一股冲劲,张女士根本来不及反应,下意识地想躲,可电瓶车重心一歪,她整个人直接摔了出去,后脑勺重重磕在地上。 就这一下人当场就没了气,更让人心里发堵的是,当时狗主人石先生就在旁边看着,那狗自始至终都没拴绳,要是有根绳子拽着,哪怕慢上一秒也不至于出这么大的事。 出了人命正常人第一反应该是慌着处理后事、跟家属道歉,可石先生做的事,一件比一件让人寒心,简直是往死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 刚开始警方调查的时候,事情还没理出个头绪,石先生居然偷偷把那只闯祸的大狗打死了,还找了口废井,把狗尸体扔了进去,他大概是觉得,只要把 “惹事的” 处理掉,自己就能跟这桩命案撇清关系,可这哪是处理问题? 分明是毁证据!一条狗的命,哪能抵得上一个人的命?这种荒唐的想法,连最基本的敬畏心都没有,更别说对逝者的尊重了。 接下来的近两个月里,石先生就跟没事人一样,从来没主动联系过张女士的家人,家属这边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里,连句像样的道歉、一点安慰的话都没从他嘴里听到过。 他躲在村干部和乡里人的身后,要么说 “再商量”,要么就干脆不露面,连跟家属面对面坐下来谈谈的勇气都没有。 等实在绕不开赔偿的事了,他说的话更让人火大,面对张女士家人提出的赔偿要求,他张口就是 “他们要价太高,我们承受不了”,好像张女士的死,只是一笔能讨价还价的买卖,家属的悲痛和维权,在他眼里全成了 “贪婪”。要知道,张女士是家里的顶梁柱,她这一走家里的天几乎塌了,家属要的哪里是钱? 是一个说法,是对逝者的交代,可石先生连这点都不懂,反而倒打一耙,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石先生敢这么躲、这么硬气,或许一开始是觉得这事能糊弄过去。 最开始派出所说是交通事故,把事儿推给了交警,交警又说 “狗不是车”,没法按交通肇事算,两边一推管辖权没定下来,倒给了石先生侥幸心理,他大概觉得农村地方,这事说不定就能不了了之。 可他忘了法律从来不会纵容漠视生命的人,《民法典》里早写得明明白白,动物饲养人得对自己养的动物负责,遛狗牵绳不是 “建议”,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之前泰州就有过类似的事,狗主人没拴绳导致人死亡,最后赔了 49 万,这就是先例。 后来这事终究还是没让他蒙混过去,刑警队以 “过失致人死亡” 立了案,接下来该赔的死亡赔偿金、该给的精神抚慰金,法律都会一笔一笔算清楚,他想逃也逃不掉。 其实说到底,那根该拴在狗脖子上的绳子,拴住的从来不止是狗,更是养狗人的良知,是对别人生命的敬畏,是对社会规则的遵守。 石先生从一开始就没把这根绳子当回事,出事后又一门心思逃避,以为毁了狗、躲着人就能没事,可他忘了,漠视生命的代价,从来都不会轻。 这起悲剧不只是张女士一个家庭的损失,更该给所有养狗的人提个醒,牵好手里的绳,守住心里的底线,别让自己的疏忽,变成别人的灾难,更别像石先生这样,出事后还往家属伤口上撒盐,最后把自己也拖进法律的泥潭里。 (信息来源:齐鲁壹点——女子骑车路上被未拴绳大狗撞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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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36

用户10xxx36

1
2025-09-23 15:56

一定带头盔

粉墨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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