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好心人寒心!湖北武汉,男子驾驶私家车回家,出于好心,免费捎着朋友一起。结果没想到,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朋友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男子承担全部责任。朋友出院后,向男子索要13万的赔偿,男子拒绝后,被朋友告上了法庭,法院这样判! 据红星新闻9月21日报道,在日常生活里,顺路捎上朋友一程,本是再寻常不过的善意之举,不图钱、不图利,就凭一份街坊情、朋友谊,可湖北十堰的王师傅怎么也没想到,自己2023年的一次好心,竟让他卷入了一场赔偿纠纷。 那年,王师傅打算开车去武汉,同村的张叔听说后,想着正好顺路,就跟王师傅提了想搭便车的想法。 王师傅没多想,都是一个村的熟人,顺路帮忙是应该的,当即就答应了,全程没提过车费的事。 可谁能料到,这趟看似平常的行程,会出意外。行驶途中,王师傅和张叔聊着天,一分神没把控好方向盘,车子突然撞上了高速公路的护栏。 事故发生后,王师傅自己没受啥重伤,但副驾驶的张叔伤得厉害,送医治疗后,经鉴定构成了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到现场勘查、调查后,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这次事故是因为王师傅操作不当导致的,王师傅得负全部责任。 张叔伤势稳定出院后,算了一笔账: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再加上伤残赔偿金,总共下来有13万多元。 他拿着这笔账单找到王师傅,要求赔偿。 王师傅一看就懵了,自己明明是好心免费带张叔,没赚一分钱,现在却要赔这么多,心里觉得又委屈又不服气,当场就拒绝了。 之后,两人就赔偿的事谈了好几次,你说你的理,我说我的情,始终没达成一致。 没办法,张叔最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把王师傅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这起案子时,提到了一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好意同乘”,简单说就是免费搭便车。 这里得说句公道话,好意同乘确实是人与人之间互助的体现,不能因为出了意外,就否定这份善意的价值,但也不能因为是善意,就完全忽略司机的责任。 毕竟司机握着方向盘,从答应载人的那一刻起,就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跟收不收钱没关系。 不过,法院也考虑到王师傅是无偿帮忙,而且事故不是他故意造成的,也没有重大过失,只是一般的操作失误,所以按照《民法典》里关于好意同乘的规定,不能让他承担全部责任。 最后,结合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法院判决王师傅承担60%的赔偿责任,需要赔付张叔7万多元。 这个结果出来后,王师傅和张叔都接受了,算是给这场纠纷划上了句号。 有人说,以后再有人想搭便车,不如先签个协议,免得最后好心没好报,还闹得不愉快; 当然,也有网友觉得,都是乡里乡亲的,张叔一开口就要13万,多少有点不留情面,要是能再协商着少点,或许双方关系也不至于这么僵。 其实,生活里像王师傅这样顺路捎朋友的情况特别多,要想避免类似的纠纷,司机得多上点心。 首先得看看自己的驾驶技术过不过关,车子的状况好不好,要是自己都没把握把车开好,就别随便答应载人。 开车的时候更得专心,别跟乘客聊得太投入分了神,也别违规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乘客这边也得留意,要是看到司机有违规操作的地方,比如开车玩手机、超速之类的,得及时提醒一句,毕竟安全是大家的事。 说到底,好意搭车是件温暖的事,可温暖的背后,也得把安全和责任考虑到。 这样既能帮到别人,也能避免自己陷入麻烦,让这份互助的善意,一直能安安稳稳地延续下去。 今天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讨论,感兴趣的可以点击头像加关注,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我们下期见。 信源: 原文登载于红星新闻2025年09月21日关于《好意搭载朋友出车祸,致其十级伤残,被索赔13万!法院:司机承担60%赔偿责任》的报道
四川,50岁的男子董先生,在儿子因车祸去世后,为延续血脉找上29岁的女子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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