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5岁,已经绝经了,去年找了一位64岁的老伴搭伙过日子。 我本想着老了有个说话暖炕头的人就行, 日常买菜做饭我多搭把手也乐意,哪料他直言“必须有夫妻生活,消费还得AA”。当时手里菜铲都掉了,热油溅到手都没感觉——这哪是找伴,分明是提条件做生意! 老了搭伙,核心是相互陪衬解孤单,三观合得来比啥都强。夫妻生活该顺其自然,消费也该商量着来,哪能一上来就定死规矩?说“做妻子就得尽义务”的,怕是没搞懂,老人找伴找的是贴心人,不是按条款办事的“搭档”。 你们觉得老人搭伙,该把这些事提前说死吗?要是遇到这种要求,你会咋应对?
我55岁,已经绝经了,去年找了一位64岁的老伴搭伙过日子。 我本想着老了有个说话
做个小小的富婆
2025-09-22 10:37:35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