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一对夫妻与他人合租,因生了个小孩,被房东认为是违约,要求夫妻3日内搬离,否则就会把他们的个人物品清理。夫妻向租房平台进行投诉,还联系记者曝光房东。事情曝光后,夫妻俩的遭遇也引起网友的共鸣,可记者调查后,却发现其中另有隐情。
9月9日,红星新闻报道了一则一对夫妻因生了小孩被房东赶走的新闻,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
据悉,一对夫妻通过某租房平台,与他人合租一套房,夫妻两人占用其中的一个房间。
结果没想到,夫妻两人在生了一个小孩后,房东却直接找上了门,认为夫妻两人违约,并要求夫妻两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搬走。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搬走,将会对夫妻二人的个人物品进行清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夫妻二人承担。
这对夫妻感到绝望无助,无奈之下向平台进行投诉,并联系记者曝光了这名房东。
可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却发现事情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
据房东交代,在租房之前双方签订了租房协议协议明确规定每间房的租客不得超过两人,且年龄必须为18-40岁之间的成年人。
由于这对夫妻生了小孩,经常会有老人过来帮助看孩子。再加上孩子的哭闹声,已经严重影响了其他租客的正常生活。
租客向房东进行投诉,房东这才以违约为由要求这对夫妻搬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房东认为这对夫妻存在违约行为,要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这种行为是否合理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具体到本案当中,这对夫妻与房东在租房前已经签订了租房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违约的情形,所以房东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是合理的。
第二,如果这对夫妻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搬离房屋,个人物品遭到房东的强制清理,因此造成的损失是否应该由房东承担呢?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本案当中房东明确告知这对服务期违约,并履行了合理的通知义务,给予这对夫妻三天的时间,对个人物品进行清理。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这对夫妻依旧未能完成个人物品的清理工作,房东有权进行清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清理过程当中应该采取正确的方式。
第三,在本案当中,租房平台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呢?
《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核验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
根据租房平台客服的回应,由于这对夫妻是与其他人进行的合租。平台不仅要考虑到这对夫妻的居住体验,同时也要考虑其他合租是有的居住体验。
同时租房平台提出了无责退租搬家等多套解决方案,却未能得到这对夫妻的认可。
综上,租房平台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责任,在遇到问题时也积极参与处理,并不存在过错。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