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房东打算把房子卖了,见租客有意购买,给租客报价165万元,而后见租客

律安说法 2025-09-04 12:19:48

湖北武汉,一房东打算把房子卖了,见租客有意购买,给租客报价165万元,而后见租客只愿意出100万元,便以15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结果事后,租客不愿意了,认为房东只要报价在160万元以下,自己就会买,房东没吭一声,以150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了,侵犯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要求房东赔偿自己20万元损失。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武汉中院) 据悉,2年前,刘大妈将自己的房子租给男子张某。 转眼1年过去了,因急用钱,刘大妈将房子以170万元的价格把房子挂到网上销售。 挂网的第10天,有人愿意以150万元的价格购买刘大妈的房子。 经人提醒,刘大妈想到与张某的出租合同明确约定“出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于是便给张某打了个招呼。 张某让刘大妈给自己报个价。 刘大妈给张某报的是170万元、底价165万元。 闻言,张某表示,“自己了解过,有家同样面积的买的是100万,你这个天价,怕是谁也买不起!” 刘大妈当即表示,“那只能视为你放弃购买权!自己就挂网了!” 紧接着张某说,自己没说放弃购买。 刘大妈当即表示,“这个价格你买肯定是你优先,而且我也不能总等着你啊,100万我肯定不可能卖的!” 当天,刘大妈便以15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了。 结果,张某事后得知刘大妈的房子卖了150万元后,不愿意了,认为刘大妈当初只要报155万或者158万,甚至160万元以下,自己就会买,刘大妈没吭一声,以150万元的价格把房子买了,侵犯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要求刘大妈赔偿,遭拒后,将刘大妈告上法庭,要求刘大妈赔偿自己20万元损失。 法庭上,张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同时表示自己理财有50万元,现金有30万元,其他加起来有120万元,再借款30多万元完全可以把房子买下来,自己在武汉有全款商品房,有偿还能力,另外还有一套30平左右的房子。 之所以要求赔偿20万元,是因为新房东是自己的同行,合同到期后自己肯定会走人的。自己经营18年有很多老客户资源会流失,且自己的烟草专卖证也就废了。自己装修几万元,刘大妈当初给自己报的底价是165万,实际是150万元卖给新房东,中间差价15万元,另外还有5万元的装修损失。 面对张某的控诉,刘大妈认为自己价值150万元的房子,张某只出100万元,明显没有购买的意愿。 张某一直就有欠付租金情形,即便所说的资产状况为真,自己也有理由认为张某没有购买能力。 张某有钱却不按时支付房租,也佐证了张某早已构成实质性根本违约,不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事实。 法院怎么判? 1、刘大妈是否侵犯了张某的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726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具体到本案,法院认为,刘大妈在通知张某前10日已经挂网销售,告知张某房子的价格是170万元,不少于165万元,但是当天卖给他人的却是150万元,既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义务,也未能保证张某作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购买案涉房屋的权利,侵害了张某的优先购买权。 2、刘大妈应该赔偿张某多少钱? 法院认为,租赁期限届满后,即使案涉房屋未卖与案外人,其是否能够续租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刘大妈有权租与他人,张某也可能承租其他房屋,故是否续租不是确定的利益。 新房主已同意承继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直至租期届满,故张某也无装修损失。 如前所述,即使租赁合同到期,张某仍可在案涉房屋附近继续寻租其他商铺经营,并不必然导致烟草专卖证作废。 张某对案涉房屋具备购买意愿和购买能力,应根据同类房屋的寻找难度、购买差价损失作为损害赔偿标准。 经一审法院询问,张某、刘大妈均不对案涉房屋的市场价格申请鉴定,故差价损失未能通过评估进行有力认定,只能通过在案证据进行酌定。 案涉房屋实际售价150万元,刘大妈告知张某不少于165万元,庭审中张某表示155万或者158万,甚至160万都会买。 张某的陈述系张某购买案涉房屋的心理预期,且该预期高出刘大妈实际成交价,系对刘某售房有利的陈述。 若张某未有此陈述,则张某的差价损失可考虑作出15万元的认定,现张某表示155万元可考虑购买,则实际成交价格与张某平的预期购买价格相差5万元。 又由于张某在刘大妈告知165万元的销售底价时,确有100万元的价格表述,可能会导致刘大妈作出错误理解。 综上,根据酌定刘大妈赔偿张某2.5万元损失。 一审判决后,张某表示不服,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了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3、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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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1xxx27

用户11xxx27

67
2025-09-04 13:24

卧槽,无耻!

用户10xxx92

用户10xxx92

18
2025-09-04 17:36

趁火打劫,还真劫下来一点。别人165万的房子,张口100万,这明显是不急啊,想趁火打劫

风情血染

风情血染

14
2025-09-04 13:15

人才济济

UC网友12XXXX4927

UC网友12XXXX4927

12
2025-09-04 17:39

这还能获赔2.5万,真的是无本买卖了

用户94xxx61

用户94xxx61

12
2025-09-04 17:57

又敲诈到了二万五。

郑智

郑智

10
2025-09-04 19:01

这租客绝了,人家要价 165万的,他还价 100万,这不是摆明抢劫吗?房子是房东的,人家价钱合适卖给谁要通过租客同意吗?最多等租期满后再卖行吧,也可以租期未满按合同协议条款赔付补偿租客另觅租处又如何不可呢?

无怨无悔有几人

无怨无悔有几人

10
2025-09-04 17:36

你的一百万报价对原房主造成错误认知,如果有人愿意更高价购买你是否应该赔呢

用户11xxx71

用户11xxx71

10
2025-09-04 17:56

房东一百五十万卖也要通知承租人的。

半导体新能源科技观察 回复 09-04 19:40
你说的是正解!房东成交前,通知他了,150万他不接受,就应该不用补偿了!

心有灵犀

心有灵犀

8
2025-09-04 17:34

应该让他赔给原主25万

无聊的人

无聊的人

3
2025-09-04 19:13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吉利

吉利

3
2025-09-04 18:31

呵呵,

橙子

橙子

2
2025-09-04 19:05

租房者无理取闹!一分不该给他!!!

云卷云舒

云卷云舒

2
2025-09-04 19:08

我想卖多少是我自己的事儿,你想买是你的事儿,你想买的东西多了!你怎么不去买白宫

抱不平

抱不平

2
2025-09-04 18:34

AI胡编乱造

AAA

AAA

1
2025-09-04 19:32

这250博主太垃圾了!!就你会吹!!整天瞎编乱造!!骗人流量钱!!

平凡兔

平凡兔

2025-09-04 19:32

就看证据了:租户是表达了160万不买,还是表达就要100万买。如果是前者,责任在房东没问问150万买不买。如果是后者,那就是责任在租客。

律安说法

律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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