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被炒赖着不走应赔偿业主#【南都快评:物管被炒赖着不走,应当赔偿业主而非继续收费】“解聘我不撤,判了我不走,你能怎么办?”据媒体报道,北京信和通景物业管理几年前被业主大会解聘后拒绝离场,经住建部门处罚、一审和二审诉讼、多部门联动执法才办理交接,这时距离解聘已经过去接近三年。然而,退场的老物管随后分批将业主告上法庭,索要拖延退场期间的物管费。
物管公司的服务被业主认为不达标,并多次整改无果,最终导致业主大会2017年底经法定程序解聘,本来是正常的商业流程,却因为物管公司赖着不走一度引发舆论关注。据《北京新闻广播》彼时报道,经住建部门行政处罚和一二审诉讼,涉事物管公司在二审生效判决责令退场后依然迟迟不动,经街道办协调,多部门联动执法,直到2020年11月,新老物管才完成交接。
被炒却拒绝退场的物管,认为自己还在提供服务,这是以“在场”作为强买强卖的理由。哪怕是普通消费者,也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是法律应当保障的权利。业主大会已经依照法定程序明示拒绝,不能因为“事实上提供”所谓服务就强迫业主为其埋单,这明显有违民法典的基本契约精神。事实上,拒不退场的物管不仅不应该拿到所谓物管费,反而应当赔偿因其三年拒绝退场所造成的业主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