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10.0.8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

自在安全观 2025-08-19 18:20:29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10.0.8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 筒体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表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 存在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现象; 5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6 不能确认生产单位名称和出厂时间,包括铭牌脱落,铭牌模糊、不能分辨生产单位名称,出厂时间钢印无法识别等; 7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 被火烧过; 9 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10.0.8规定的最大报废期限。 因此,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就应该报废。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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