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等上级安排与向上甩锅,李向安律师:“奴才思维”难以形成公民社会】新华社发布评

孙王良评 2025-08-16 12:36:15

【评等上级安排与向上甩锅,李向安律师:“奴才思维”难以形成公民社会】

新华社发布评论,舆情应对“唯上不唯实”是一种“向上甩锅”的思想行为,怒批“等上级通知”、“听领导安排”等各种错误行为。舆论把新华社的批评,指向了中国科学院院士、武汉大学现任校长张平文。因为近期备受关注的“武汉大学图书馆男生涉嫌性骚扰指控被法院驳回”一案,张平文回应媒体电话求询时说了一句话:要等上级安排。其实何止张平文一人,听领导安排、等上级通知在中国几乎是普遍现象,大家都习惯了这样说和做。

笔者就此话题与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向安讨论,李律师直接了当地说: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奴才思维”,几千年来封建传统就有的,具有这种“奴才思维”的人,本质上就是严重缺乏法治思维,缺乏责任意识,这种人难当大任,是不称职的。我们党自2012年十八大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因此我们国家是要走向“法治社会”和“公民社会”轨道的,这才是正确的政治前进方向。但某些公职人员明显缺乏宪法法律意识,缺乏责任意识,对规范自己职权职责的法律法规内容缺乏一般常识性了解,在具体做人做事儿上养成了“只唯上,不唯实”的惯性思维,遇到一点点小事就得请示汇报,反正自己不做主,遇事往上推。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明哲保身,最大的坏处是“不作为”,这也是一种明显的怠政懒政、失职渎职行为。这种故意等上级安排的思维在根源上是两千多年流传下来的封建遗毒,受这种“奴才思维”深度影响的社会,是难以形成“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的。武大校长身为国家高级干部,身为中科院院士本应该在思想上与国家法治方向保持高度一致,本应该在实际工作中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处理有关纠纷事件,但是其回答却表露出处事思维的明显缺陷,没有以法治思维积极应对和处理此次事件和社会舆情,而以 “奴才思维”推卸校长的担当和责任,难以引领武大发展的法治文明方向。

我对李律师的说法非常认同。等上级、甩责任,这种“奴才思维”是公民社会的毒瘤。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事件已经引发了社会震动,明摆着的事,不是很好依法依规处理吗?现在缺的是雷厉风行,尽快平息公众的追问。然而,张平文显然缺乏处理具体事件和舆情危机的经验,他的惯性思维还要等上级的安排。他一句轻飘飘的推诿,如同投入舆论沸水的巨石,炸出了烫人的浪花,当然会被质疑为“向上甩锅”,推卸责任,失职渎职。

我无意指责张平文校长,因为换了其他人,也可能这样做。“等上级通知”已成官场明规则,这种“唯上不唯实”的懒政哲学,已深入某些官员的骨髓。在古代,官员视自身为皇权延伸而非公共受托人,将“揣摩上意”置于服务人民之上。今日“唯上”痼疾正是此遗毒复燃:遇事不究法理、不看现实,只观领导眼色;不担责任、不承风险只求平安着陆。法律赋予的职权职责抛之脑后,滥用自主裁量权沦为向上推诿的借口,公民的合法期待在官僚链条中被消解殆尽。

这种“奴才思维”是有着巨大的危害性的,一个没有担当的人,你能指着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吗?它腐蚀公职伦理,使法治沦为虚饰。当掌握公器者遇事即“等安排”,公民权利如何保障?当决策者只对上级负责,社会公平如何生根?李向安律师称“奴才思维领头的社会,是难以形成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的。”,的确如此。在唯上逻辑中,法律尊严被权力等级秩序取代,公共责任被官僚服从消解,这正是现代治理的天敌。公民社会需要的是“公仆”,而非“奴才”。破除千年遗毒,需从根本处着力:以法律厘清权责边界。完善行政程序法,明确各级决策权限,压缩“等安排”的模糊空间,让推诿者无处遁形;以问责倒逼责任担当。建立重大舆情与决策失误的追溯机制,对“唯上甩锅”行为刚性问责,打破“不做事不出错”的潜规则;以参与重塑治理伦理。扩大公众在监督评议中的实质参与,让“对人民负责”取代“唯上是从”成为官员核心驱动力。

张平文一句“等上级”引发的风暴,照见了转型期中国的深层焦虑:当权力仍习惯向上仰望,公民社会的大厦便根基不稳。唯有彻底埋葬“唯上”的奴才哲学,让法治精神与责任伦理成为权力运行的血液,中国才能真正走出历史阴影,抵达现代文明的核心地带,当每一个“张平文”都能挺直腰杆学会说“依法办理”,而非垂首低眉道“等上级安排”,公民社会的晨曦才会真正刺破官场千年阴霾。鲁迅曾经说过:一个跪久了的民族,连站起来都有恐高症!但愿自上到下、各级领导能克服自身恐高症的“奴才思维”,从思想上、从实际工作中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社会和公民负责的法治思维担当起自己的职责,贡献出自身应有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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