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谈起中国的女权运动,都以为是“五四运动”以后的产物,直到民国十一、二年后,北平、上海等地才有女权运动团体的公开组织。而张竹君则早在民国前十二年,已经从事提倡女权,在当时的报纸上公开讨论与宣布了。同时,她在光绪二十七年已在广州自己一手创办了育贤女学,更在中国各地开风气之先,比之清廷学部颁布女子师范及女子小学章程的时间,还早了六年。即较之张百熙之奏定男学堂章程,也早了一年,可见其眼光之独到。 冯自由的《革命逸史》就说:“辛丑(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壬寅间,女医师张竹君在河南(广州地方)南福医院开演说会,倡办育贤女学,为广东女学之先声。一时新学志士,多奔走其门,隐然执新学界之牛耳,胡汉民与程子仪、朱通儒三人赞勷最力,《岭海报》不啻为张之宣传机关……”又说:“……时《羊城报》记者莫任衡有《驳女权论》一文,胡汉民因与张竹君相善,张素以提倡女权自命,汉民乃访《亚洲报》主笔谢英伯,相约拥护女权,同向《羊城报》反攻,英伯极赞成之。” 张竹君的志向并不只是行医,她在医室之外,复设福音堂一所,常在周末登坛演讲,“每讲学时,未尝不痛惜抚膺[yīng],指论时事,慷慨国艰也。”而对于女权思潮,她认为“女人不可徒待男子让权,须自争之”,其争权之法,“不外求学”,而所求之学“又不当为中国旧日诗词小技之学,而各免力研究今日泰西所发明极新之学。” 1904年4月,张竹君在上海创办女子兴学保险会,主张女子应通过“求学”、“合群”的方式摆脱男性的压制。她还写了一篇长文刊登于同年四月二十三、二十四日的《警钟日报》,文章细数中国女性所身受的十一种“险境”,进而从女性自身出发,指出“险境”的原因,在于“一由于不知学,一由于不能群”。于是她想联合大群体以求女性自决和独立,她说:“鄙人窃不自揣,志欲联合海内诸女士为一大群,取数千年之恶习扫除而更张之,举此十一险者殳夷而平荡之,永不留此恐怖之境遇于吾同种。” 在张竹君青年的时候,社会上犹盛行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男女授受不亲”等之类的旧道德观念,但她却不以为然,决心反其道而行之。据她后来跟陆丹林追述早年的情景:她出外,常坐着三人抬走、没有轿帘的藤兜。头上梳了一条“大松辫”,脚上穿了一双青缎面学士装鞋,有时并把两脚向前踏在轿杠上,人身和脚差不多成了一字形。这样姿势,本来很不雅观,尤其在热闹的市街,往来穿插,前呼后拥,一般人见着,多目逆而送,或者加以蔑视的不良批评。她是满不在乎,而处之泰然的。她对陆丹林说:“人生要求自由,男子可以梳大松辫,穿学士装鞋,妇女为什么不可以!男子坐藤兜(轿子),可以把脚提高,踏在杠上,妇女为什么做不得!做了,又讥评她是‘男人婆,招摇过市。’我要做男女平权的运动者,一切以身作则,要打破数千年来禁锢妇女的封建枷锁,把不平等的旧思想、恶习惯,彻底扫除。那些头脑冬烘,思想陈腐的礼教奴隶,我要和他们搏斗,替女同胞杀开一条新路。那么,任何非讥诋谤,任何耻辱牺牲,我都是不管的。我是基督徒,基督都能从容上十字架,我必步着他的后尘,替女同胞尽力,和恶劣势力斗争,至死不变。”
一般谈起中国的女权运动,都以为是“五四运动”以后的产物,直到民国十一、二年后,北
史迹解析者
2025-08-15 09: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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