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案例:为了销售CT机和尽快结清货款,分别送给医院院长和副院长回扣】 【基本案情】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魏某某在担任HH公司在L销售负责人时,为了销售CT机和尽快结清货款,分别送给x县中医院院长康某20万元和副院长高某3.5万元。 2013年至2014年间魏某某在任GS公司法定代表人时,为了销售DR机和尽快结清货款,送给x县中医院院长康某30万元。 2014年康某将50万元退还给魏某某。2016年5月13日魏某某到L市C区人民检察院投案,魏某某现已将50万元退缴。 【证据】证人康某、高某、王某的证言,书证合同、付款凭证、收据、任职文件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庭审意见】本院认为,被告单位HH公司、GS公司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分别为23.5万元和3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魏某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构成单位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案发后被告单位认罪态度较好,又是初犯;被告人魏某某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又系初犯,有悔罪表现;对其均可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判决,犯单位行贿罪,判处被告单位HH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单位GS医疗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被告人魏某某退缴的用以行贿的50万元,予以没收。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反腐#
【医疗刑事案例:为了销售CT机和尽快结清货款,分别送给医院院长和副院长回扣】
梁伯伯
2024-09-16 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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