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被告医院因医疗纠纷被判担责,须继续赔偿后续护理费用】   【基本案情

梁伯伯 2024-08-18 22:56:47

【医疗纠纷:被告医院因医疗纠纷被判担责,须继续赔偿后续护理费用】   【基本案情】患者李某林于2019年8月8日前往被告x医科大学附属x医院住院治疗,于2020年1月14日出院,共住院159天,出院诊断为“右侧基底节区脑出血(吸收期)右上臂软组织肿物切除术后”。 患者李某林曾起诉至本院,要求被告x医科大学附属x医院住院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复印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 本院于2021年3月8日作出x3638号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医院按照30%比例承担患者李某林的损失。 其中关于患者李某林主张出院后的长期护理费,根据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构成标准规定之大部分护理依赖”,患者李某林在出院后确需人护理,综合考虑患者李某林的年龄、身体状况,本院酌定被告支付两年(2020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3日)的出院长期护理费用。 故本院经计算为75152元(46970元/年×2年×1人×80%)。综上患者李某林的护理费共计105137.53元。现两年护理期届满后,患者李某林再次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赔偿其此后的护理费。   【被告x医科大学附属x医院辩称】请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庭审意见】已生效的判决确定被告医院对患者李某林的损害后果按照30%承担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依照患者李某林去世之前的身体状况,仍需人护理。 故对于原告参照2022年度居民服务业标准主张患者李某林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2月28日期间的护理费12904.08元(56232元÷365×349天×30%×80%),本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法院判决,被告x医科大学附属x医院赔偿原告护理费12904.08元。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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