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因为承包的鱼塘经常被人偷捕,一大爷立警示牌未果,连夜蹲守,逮住了偷捕者

广瓦下州 2024-08-30 13:14:41

云南大理,因为承包的鱼塘经常被人偷捕,一大爷立警示牌未果,连夜蹲守,逮住了偷捕者。大爷怒不可遏于是拿起塑料管抽了对方一下,结果导致对方轻伤。事后,大爷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大爷辩称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法院并没有采纳,不仅判处大爷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还判决大爷赔偿对方4.7万余元。这是为什么?(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悉,杨大爷在老家承包了一个鱼塘,靠养鱼为生。

因为经常有人偷偷光顾杨大爷的鱼塘。杨大爷便在池塘边立了一个禁止垂钓的标识牌。

可令杨大爷没想到的是,虽然树立了警示牌,仍有人不断光顾其鱼塘,杨大爷很是生气,于是决定抓住偷钓自己鱼的人,给其一些教训。

事发当天晚上10点多,杨大爷在鱼塘边蹲守,恰巧看见王某3人偷钓自己鱼塘里的鱼。

杨大爷看了一会儿后,抄起一根74cm长的塑料管,走到王某身后,喊了一声“你们又来了!”而后用手中的塑料管朝转过头的王某脸部打了一下。

王某吃痛、闪躲不慎滑入鱼塘,王某的同伴准备逃跑,杨大爷又追上王某的同伴,打了王某同伴几下。

而后,王某在鱼塘里大喊救命,王某的同伴将王某从鱼塘里拉出来,而后就医、报警。

报警后,警方将杨大爷传唤至派出所,杨大爷如实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而因鉴定结果显示,王某口腔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随后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杨大爷立案调查,而后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检方审查本案后,同样认为杨大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后对杨大爷提起公诉。

法庭上,面对检方的公诉,杨大爷辩称,王某等人到自己的鱼塘偷钓鱼,自己才说了一句话,就见对方冲向自己,自己因为害怕才用塑胶管殴打了对方。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杨大爷的辩护人也认为杨大爷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宣告杨大爷无罪,同时表示,即便是认为杨大爷的行为构成犯罪,也应当考虑杨大爷系自首、无前科劣迹、初犯、偶犯、愿意赔偿经济损失、被害人王某存在过错等情况,对杨大爷从轻、甚至免除处罚。

法院怎么判?

第一、《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到本案,法院认为案发当晚,杨大爷因认为其养殖的鱼在本案之前被他人偷捕遂手持塑胶管前往处置,主观上除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外,还有为发泄情绪而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此外,王某等人虽有不法侵害行为,但情形显著轻微,并未对杨大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这种情况下,杨大爷完全可以选择使用报警、呵斥等非暴力行为进行制止。

杨大爷的行为不具备正当性和合理性,不属于正当防卫。杨大爷因处理问题不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一处轻伤一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第二、《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他人身体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案,依法应对被告人杨大爷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杨大爷主动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的案件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害人王某对案件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杨大爷主动预交部分赔偿款,有具体悔罪表现,亦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根据杨大爷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杨大爷构成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第三、由于王某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杨大爷索要18.7万余元赔偿。

法院同时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杨大爷因处理问题不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可减轻杨大爷的赔偿责任。

根据本案实际,王某的合理损失由杨大爷承担70%的责任,王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较为适宜。

核定王某的合理损失为共计6.7万元,法院同时判令杨大爷限期赔偿王某4.7万余元。

最后,杨大爷的案件令人唏嘘!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一定要理性、依法维权,切莫因为一时冲动,维权不成反而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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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小德

小德

64
2024-09-01 08:03

这不就是鼓励去偷去抢么 反正你也不敢动我 发现直接走 下次再来

用户15xxx89

用户15xxx89

42
2024-09-01 07:56

这是鼓励去偷去抢,有鱼吃还能发笔横财。

用户10xxx73

用户10xxx73

41
2024-09-01 07:22

如果大爷换成青岛路虎打人女。呢!!

橙子

橙子

36
2024-09-01 06:41

已经警告了,还去人家?得客客气气请不要脸的走?

小五

小五

29
2024-09-01 01:55

不要脸的东西!

审判者

审判者

12
2024-09-01 13:06

法律的作用是制止违法犯罪,这是根本。偷鱼是不是违法犯罪?既然是违法犯罪,财物所有人就有权对自己的财物进行保护,哪怕伤害了侵权者,也属于正当防卫。

大海

大海

11
2024-09-01 09:55

在学大漂亮的0元购了

Fengguohuan

Fengguohuan

5
2024-09-01 14:03

青岛女逆行打车主流血才1000千元10天牢刑,什么叫天壤之别。

温暖人间

温暖人间

4
2024-09-01 12:27

应主动给每个偷钓者准备装鱼的袋子,并且每人发两包烟,然后自扇巴掌保证不在此地养鱼。

用户12xxx56

用户12xxx56

2
2024-09-01 13:21

窃不是偷吗?

广瓦下州

广瓦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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