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侣入住酒店,钟点房的窗户是内窗,为防止他人偷窥,进入房间后,就将这小窗口关上了,然后2人就在床上,做起了比较私密的事情。可完事之后,2人还没来得及穿衣服,就发现窗户竟然被打开了,窗口还出现了一部手机。 这对情侣顿时吓得大叫,外面偷拍的人听到叫声后,拔腿就跑。王先生和女友也是赶紧穿上衣服,就追了出去,可是等他们追到走廊上时,对方早就跑得没了踪影。 正在这时,从8306房间走出来3名男子,王先生凭着感觉,认为他们就是偷拍者,就上前质问,可是3名男子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王先生追上去,作势要动手,可是3名男子却骂他有毛病。 看其反应,难道真是王先生误会了吗? 王先生无奈之下,只能找到酒店,要求查看监控,不过很不凑巧,王先生所在房间走廊的监控,刚好坏了,人也没追到,监控也没有,王先生只能报了警。 但是由于没有当场抓到偷拍者,监控也没有,警方也无法确定偷拍者身份。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偷拍者,肯定是酒店的住户。因为进入酒店房间区域,都是需要在前台登记的,没有登记是进不去的。 这时,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可疑线索,那就是8306房间的住户,自从事发后,就一直没有再回来,入住时间已经超时了,就连押金都没退。 那么,偷拍者真会是8306的房客吗? 通过酒店的登记记录,记者联系上了8306的房客范女士。 本以为她会组织一番语言,蒙混过关,可不料,范女士却很正直,直截了当的坦白,偷拍者就是她房间的2个男生,所拍的视频,还分享给了另外2名女生,并没有告诉她,而她也是事后才知道的。 当时,房间里加上她,一共有三男三6人,中途两名男生出去买饮料,途经王先生房间时,听到了房间内有不小的动静。2人出于好奇,便拉开了窗户左上方的小窗口,用手机录下了里面的画面。 范女士说,这些视频她已经让朋友删除了,让王先生不用担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2名男生删除了视频,就没事了吗? 偷拍并非是仅有一句“我自己看了一遍就删了”就可以对自己洗白的行为。相反,该行为自发生之日起,便已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触及到了诸多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这件事也没什么误会,范女士说的话就是最好的证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都是成年人了,为了寻求刺激,干着这样的勾当,着实让人无语至极,明知道不该做,还是去做了,就是故意行为。这次是偷偷地做,那么下次呢?不知道还会做出什么事来。 民事赔偿:除了行政责任外,还可以追究偷拍人的民事责任。 偷拍的行为,往往已经构成了侵权,侵害他人隐私权,可以对其追究民事责任。即在有证据证明其偷拍行为,已经给自己造成消极影响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民事赔偿的。 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偷拍者将视频进行传播获利,可就不只是拘留这么简单了。根据《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简单来说,如果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即构成本罪。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40个以上淫秽视频即构成本罪。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2名男生传给了2名女生,其传播数量构不成犯罪,但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是少不了的。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酒店管理真的需要加强,不然真的很没有安全感,网上时有装针孔摄像头的事发生,建议酒店在整理房间的时候,对房间要仔细检查一下才好,不要等出了状况之后,就麻烦了。 也有网友说,一间房三男三女,真会玩儿,怎么每次一出事,监控就坏掉?监控坏了,酒店难道不知道吗? 还要网友说,如果不处罚酒店,这种偷拍的事永远没完。必须对酒店严惩严罚才能倒逼酒店加强管理,自我检查。 王先生和女友入住酒店,酒店有义务保障其安全,就监控坏掉这个情况,酒店确实需要承担责任。 在这件事中,偷拍者让人不齿,但也要提醒各位朋友,出门在外,不管是住酒店还是住民宿,基本的防范意识还是要有的。 若是遇到类似事件时,不要选择沉默,不然只会助长其嚣张气焰,在不知是何人所为时,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最好先报警,毕竟,万一对方狗急跳墙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