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吃空饷!”浙江温州,女子在一所中学教书。她发现有个女老师,最近3、4年基本不来学校给学生上课,月打卡记录经常为0,但依旧能领到高级教师的工资,一直在“吃空饷”。更可恨的是,女子的丈夫举报后,学校和教育部门都不处理。当事女老师则说:学校这么大,没看到我也很正常!遭到网友炮轰。
(案例来源:齐鲁壹点)
李婉刚进家门,就愤愤不平地冲丈夫何永说道,这个社会简直太不公平了!
何永一听,连忙问发生了什么事?李婉一通吐槽后,何永脸色也沉了下来。
李婉在当地一所中学任教老师,平日里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教育事业中。
她在岗位上认真负责,从不会懈怠自己的学生和工作。
可学校里有个叫徐春梅的老师,让李婉和其他老师心里都很不平衡。
这个徐春梅,既不参与日常的打卡考勤,也不站上讲台授课。
可就这样的一个“隐形人”,却依然享受着高级教师的待遇,领着不菲的工资。
在李婉看来,徐春梅这种吃空饷的行为,无疑是对那些勤勉工作、默默奉献的教师们的一种极大不公。
当天上午,人事部同事在100多号人的教师工作群里,发了大家上半年的考勤汇总,让每个人校对。
结果大家一看,徐春梅上半年的考勤打卡又是0!
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根据群内近几年的月度考勤表显示,徐春梅的考勤打卡记录均为0。
也就是说,最近3、4年,这名老师一到上班的日子就表演“消失术”,基本不在岗,根本就没把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当回事!
何永听完不禁质疑道,这怎么可能?学校和教育部门,难道都不出手整治,任由这种情况发生吗?
李婉摇了摇头,眼中满是无奈。徐春梅的行为早就引起大家的不满,去年就有人举报过,但都石沉大海,没有回应。
何永说,那也不能这么算了,这种人必须严惩才行!
于是,何永把这件事投诉到了县教育局。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经历了漫长等待后,县教育局竟说经过调查,徐春梅考勤都正常,不存在吃空饷问题。
可明明事实都摆在眼前了,这个徐春梅竟然还能受到如此庇护,她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为了给妻子和学校其他老师伸张正义,何永联系记者曝光了此事。
记者为了求证,采访了其他9位老师。
其中几名老师说,偶尔能在开会的时候看到徐春梅,其他时间几乎很难遇到她,最近几年只给她排过一学期的功课表。
徐春梅从20年开始就没来学校上课了,她怕别人有意见,还请了另外一位已经退休的老师代替她上课。
最终,记者联系到徐春梅,她情绪激动地表示,这完全是诬告。
她这几年虽然没打卡,但人一直在上班,负责工会、党务方面的工作。况且学校那么大,没看到她也很正常。
有人说,这也太奇葩了!教育局要是承认徐春梅多年没有上班,也就等同于承认教育局工作失职,所以才想方设法保住徐春梅,毕竟保卒目的就是为了保车。
普通老师绝无此待遇,遍观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不大却为什么人员庞杂?在编的不干事,却借调下面学校教师当差,下面学校人员不足,再雇临时教师补缺。
凡在下面学校干过几天领导的人员,不论是40岁还是50岁,都以督导或其它名目在岗等待退休。真是乱象丛生,一团乱麻!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徐春梅作为老师,其行为违反了教师法。
《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
徐春梅多年未实际参与教学工作,仅领取工资而不履行教师的基本职责,这明显违反了教师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和为人师表的义务。
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教育事业的形象,也违背了教师法对教师职责的明确规定。
2、徐春梅或还违反劳动法。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虽然教师岗位有其特殊性,但本质上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徐春梅长期不参与工作,不打卡考勤,违反了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其行为可视为未完成劳动任务,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3、如果情况属实,学校和教育局应对徐春梅作出相应处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给予处分: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徐春梅多年未履行教学职责,消极怠工,严重不负责任,不仅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也损害了其他勤勉工作的教师的利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应当受到相应的处分。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