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为逼迫被害人拆迁,强行将推拉至一楼楼梯间内拘禁】 【基本案情】2020年10月1日20时许,被告人邢某某纠集姚某、陈某、许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至x市x区x街道x村x渡x号; 为逼迫被害人万某、杨某1拆迁,指使姚某、陈某、许某等人强行将万某、杨某1推拉至一楼楼梯间内拘禁,后又强行将万某拖拽至二楼房间、卫生间拘禁,致使万某左肱骨近端骨折。 经法医鉴定,万某的伤势已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邢某某所在的x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已与万某、杨某1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邢某某伙同他人非法拘禁他人,造成被拘禁人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属共同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邢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故予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法院判决】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邢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司法裁判案例】
【征收拆迁:为逼迫被害人拆迁,强行将推拉至一楼楼梯间内拘禁】 【基本案情】2
梁伯伯
2024-05-30 22: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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