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医生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近,两名医生把病人困在磁和仓的事儿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我不是搞法律的,但我觉得这俩涉事医生得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这三层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患者要是起诉医院,医疗机构就得担起全部赔偿责任。 赔偿的有: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之后医院再找这俩有重大过失的医生追偿,按责任大小分摊。 二、行政责任(由有关主管部门执行) 按照《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大概3 - 5万元)、吊销医师资格证,终身禁止从事医疗行业,还得开除、解聘。 次要责任的医生(没核对、没清场)也按上面的法规处罚: 警告、罚款3万元以下,暂停执业3 - 6个月。 医院内部还会记过、降岗、扣绩效、取消评优。 三、刑事责任 这得看受害者健康受损的情况。要是就诊人健康严重受损,可能就得负一定的刑期责任。 要是只有精神损害,没有器质性重伤、死亡,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罪。但要是受害人长期精神创伤,被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也可能被公诉、判刑。 总之,得严惩这种事儿,绝不能让拿患者生命当儿戏的事儿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