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佩服”欧盟主席冯德莱恩,把欧洲的双重标发挥到了极致,她谴责伊朗并要求伊朗尊重国际法,她表示:我以强烈措词強烈谴责伊朗,必须全面尊重国际法。 美以两国首先对伊朗动武并斩首哈梅内伊和众多高层人物,一所小学被炸导致一百多名学生死伤,做为欧盟主席冯德莱恩装聋做哑,只字不提上述情况的发生,采取避重就轻的双重标准对受害国伊朗进行无端遣责。 伊朗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周边国家美军基地进行了报复性袭击,并没有袭击除美军事基地以外其它目标,美以对一个主权国家领导人的斩首行动是尊重国际法吗?以小学校为目标进行轰炸导致无数孩子死伤又是什么行为? 试问冯德莱恩,到底谁应该受到谴责?难道这就是你们的所谓公平正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