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有人说这话! 有人说,让伊朗女人戴着头巾活该被炸! 伊朗让女人戴头巾这是事实! 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推翻巴列维王朝的世俗化政策,强制戴头巾成为法律,如果不戴头巾就是违反法律! 1983年正式入刑:9岁以上女性这里包括外国女性,在公共场合必须戴头巾、穿宽松长衣。 但这能够成为被炸的理由吗? 如果这是被欺凌的由头,那么美以的斩首行动,那些在轰炸中逝去无辜生命,那些未成年的孩子,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碍到别人的事了,魔鬼怎么就这样糟蹋自己,这些冤魂是不是该把残害他们的美以掀翻几个来回! 落后就要挨打,弱肉强食这是森林法则,更是事实存在,存在不一定合理,是野兽行径,灭绝人性! 怎么就成为有些眼里的合情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