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动了!四川一男子,跟女子认识才两天,就登记了结婚,男子还给了女子17万元。可谁知?婚后第4个月,二人就闹起了离婚,理由竟是聚少离多,没有共同语言。 男子还要求女子返还全部花费,但却遭到了拒绝。说起来这事儿,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俩人才见两面,就扯了证,4个月就散伙,最后还为十几万闹上法庭,简直把闪婚必踩坑演到了极致。 主角就是王先生和陈女士,王先生被家里催婚催得头都大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进了婚介所。结果刚坐下,婚介所就把陈女士推到他面前,还一顿猛夸:“这姑娘优质得很,手慢无!闪婚的人都过得特幸福,先结婚再谈恋爱才是王道!” 一边是爹妈天天在耳边念叨“再不结婚就晚了”,一边是婚介所的连环洗脑,王先生脑子一热,跟陈女士聊了俩小时就觉得“是她了”。但俩人连对方爱吃咸还是淡、作息几点睡都没有摸清楚,相识第2天就手牵手冲进民政局,红本本直接揣兜里。 王先生还超级大方,才领完证,就给陈女士买了6万多的三金首饰,还送了一万多的苹果手机,平时还动不动就转账发红包,前前后后砸进去17万多,差不多是普通打工人一年的工资。 他本以为钱到位了,感情就能慢慢熬出来,结果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 原来王先生工作要常年出差,俩人一个月见不了几次面,好不容易凑一块儿,除了尴尬就是吵架:他想攒钱买房搞规划,她只想今朝有酒今朝醉。 他爱吃辣到冒汗的火锅,她连微辣都嫌呛。婚前那点一见钟情的滤镜碎得稀碎,谁也不肯迁就谁,日子过得比陌生人还僵。 就这么熬了4个月,陈女士收拾行李直接跑路,俩人彻底分居。王先生看着空落落的婚房,越想越亏:“我花十几万就买了4个月的吵架?”他转头就找陈女士要还钱,结果人家直接回怼:“这些都是你自愿送我的,凭啥要还?” 俩人吵到法院,法官一看这情况都直摇头:婚姻才存续4个月,连正经夫妻日子都没过上几天,男方花的钱又这么多。最后拍板:女方返还90%的花费,也就是15万多。 总之这场从两天闪婚开始的闹剧,最后以退钱离婚收尾。王先生虽然拿回了大部分钱,但这4个月的糟心和教训,怕是比钱还贵。 请问换你敢闪婚吗?要是认识两天就有人催你领证,你会直接跑路还是赌一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