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听得人心里一阵舒坦,像是堵了很久的胸口终于顺了气。咱们从小听“路见不平一声吼”长大,结果现在出门看见个倒地的人,第一反应不是冲上去扶,而是掏出手机录像自保。这怪谁?怪那些把良心当生意做的人。李教授这话狠就狠在,她把“讹人”这事儿重新定义了,你不是要钱吗?行啊,拿证据说话。空口白牙就想给人定罪,反过来,法律就该定你的罪。 现实里常听到一句话,叫“谁主张谁举证”。可到了扶老人这事儿上,这规矩老是反着来。好人把人扶起来,反而得拼命证明自己没撞人,这叫什么道理?李教授的建议等于把这杆秤给正了过来。你告我撞了你,你得拿出监控,拿出人证,拿不出你就别张嘴要钱。你要了,那就是敲诈,是拿着别人的善良当筹码耍流氓。这事儿其实不复杂,就是把原本就该有的规则给捋顺了。 不过话说回来,光靠这一个建议,真能把那些躺在地上“演戏”的人全治住吗?怕是没那么简单。咱们得往深了想想,讹人的里头,有多少是职业碰瓷的惯犯,又有多少是被生活逼到墙角、走投无路的人?之前看过一个新闻,武汉一个患癌老太太,跑街上碰瓷,被自家儿子当场训斥“不要害别人”。后来网友捐款,没几天凑了好几万。这事儿挺戳心窝子的,她讹人,她不对,可她为啥铤而走险?是因为治病的钱实在掏不出来了,医保报完还剩个大窟窿,儿子也填不上,她才动了歪心思。 这就引出一个挺别扭的现实:法律能判罚,但判不了穷。你可以罚她倾家荡产,可她本来就没有家产可倾。罚完了,她的病还在,穷还在,下一次说不定还得走上老路。李教授的建议没错,甚至说特别对,必须让讹人的人付出代价,不然好人迟早绝种。可咱们也得承认,光靠罚,治的是病根还是病症?如果社会底层的保障跟不上,那些被罚款逼到墙角的人,会不会换一种方式继续祸害社会? 再说回扶人的好人。被讹那一瞬间,心里那种凉,比钱重要。钱能追回来,清白能证明,可那种“我做好事反而差点蹲大牢”的后怕,得好久才能消化。以前江西有个小伙扶了晕倒的老人,被家属围住又骂又推,后来监控还了他清白,家属也就是道个歉了事。那小伙以后再看见有人摔倒,还敢伸手吗?悬。所以法律不光要罚讹人的,还得给好人体面的赔偿,精神损失、误工费、名誉损失,一笔一笔算清楚。让好人觉得,这手没白伸。 说到底,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李教授的建议像是给社会这锅快凉掉的汤加了把火,但不能光靠这把火煮熟所有的米。需要的是配套的制度,让讹人的人不敢讹、讹不起,让穷苦的人有路走、不必讹,让好人有底气、不怕讹。这才是一个成熟社会该有的样子。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